索 引 号 014442838/2023-00014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分界镇 发文日期 2023-04-19
文 号 时 效

分界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19 14:32 信息来源:泰兴市分界镇 访问次数:

各村(居),各局(办、中心),各驻镇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更高水平平安分界根基,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现就我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镇矛调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建引领,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优化服务,推动我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从碎片治理向集成治理、单向治理向多元治理转变,积极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扎实推进分界“四个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依托镇人民信访接待中心和司法所,整合信访、综治、司法、公安以及各村居、职能机构、群团组织各方资源,实行集中办公,形成大政法工作格局构建人民调解工作在前、司法保障机制在后的递进式矛盾过滤体系,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管理、一窗式受理、一条龙办理,真正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坚持控增减存防变工作理念,镇矛调中心运转机制和信访工作“三张清单机制深入融合,发挥中心统筹指挥协调作用,扎实推进红色网格建设,积极推动警网深度融合,分层分类推动信访问题清仓见底,实现信访总量、矛盾纠纷总量、诉讼案件总量、万人起诉率逐步下降,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就地化解率、群众满意率稳步上升的四下降、三上升目标,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镇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成立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资源统筹,推动软硬件不断完善提升。成立镇矛调中心工作专班(附件2负责统筹协调专兼职调解力量和各村居、部门调解主体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对调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督促检查、考核验收,总结推广中心工作经验等。专班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中心的日常运行和考核管理工作。探索在各村(居)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站,村(居)党组织书记为主要责任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统筹辖区人民调解力量,推动“六会”组织实体化运行、常态化运转,压实村干、网格长()和党员的责任,及时排查、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四、功能布局及人员配备

(一)功能布局

镇矛调中心位于便民服务中心东侧,整合司法所、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等阵地资源,集综合办公、受理接待、分流转办、调处化解、督办考核、跟踪回访、法律咨询援助等功能于一体,科学设置各功能区域。具体在一楼设立接待大厅、办公室一、办公室二、档案室、接待室(综合指挥中心);在一楼楼梯处设立情满分调处工作室,二楼设立调解室一、调解室二、老党员银发工作室、心理咨询室、法律咨询(援助)室等。(附件6

各室(单位)主要功能

接待大厅:接待人民群众,进行登记受理,设置综合接待窗口和法律咨询窗口办公室一二:承担综治、信访、网格等业务工作,协助做好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档案室:存放信访矛盾调处工作档案接待室(综合指挥中心):当日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日常接待、接访工作情满分调处工作室:为妇女、儿童、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提供矛盾纠纷调处和法律援助服务调解室一、二:进行矛盾纠纷调解和信访问题化解心理咨询室:对心理障碍人员开展疏导,积极排除负面情绪老党员银发工作室:兼职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法律咨询(援助)室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二)人员配备

为保证镇矛调中心规范运转,成立由主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中心主任,党委政法委员和副镇长兼派出所所长任副主任,局办中心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中心下设办公室,由镇党委政法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选取政法条线精干力量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镇矛调中心办公采取常驻、轮驻相结合的方式中心主任、副主任以及办公室人员为常驻人员(附件3);各党政负责人、青蓝干部、村(居)干部兼职调解员(附件5为轮驻工作人员(附件4按照中心排班按时上岗、认真履职,接受中心的管理和调度。其中,接待大厅窗口和调处室实行“12模式,每天明确1名党政负责人、1名青蓝干部和1名常驻人员参与日常接待和调处在调处过程中,中心安排常驻人员协助谈话,并做好记录;各调解室,由中心根据矛盾纠纷或信访问题具体情况,协调专兼职调解员入室进行调解,由接待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引导群众入室等待,并做好服务。

五、运转机制(附件7

(一)受理登记。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或信访事项进行受理登记,对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附件8),及时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对于多人提出同一矛盾纠纷或信访事项的,引导推选最多5名代表进行登记(附件9其他机关职能部门或村居接受的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反映的矛盾纠纷事项,比如书记市长信箱、“12345”政务便民热线等,需要中心集中交办和调处的,与中心做好定期和即时沟通(附件10

(二)接待调处。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集中受理、即时分流、统一交办、限期调处。对首次来中心反映矛盾纠纷的群众,由工作人员引导至接待室(综合指挥中心)由值班领导负责接待和调处,能当场处理的现场进行答复,调处结束后,邀请群众填写满意度评价表(附件11);当场不能调处的,由值班领导或中层干部与中心办公室主任进行会商交办(附件12),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调解时限(对涉及多个单位的事项,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涉法涉诉事项,安排司法所工作人员或法律顾问参与调处),当天进行派单。对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根据属地、职能等进行派单关于调解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般为15天以内(简易矛盾一般在7天以内),最长不超过30天。较复杂的特殊矛盾纠纷事项由中心牵头与责任部门、反映人会商确定调解时限,一般不超过60天。

重复来镇矛调中心提出调处诉求或反映问题的,由接待窗口人员引导至调解室,通知责任部门安排人员(一般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中心进行接待和调处;对已列入信访突出清单和已化解防反弹问题清单的,通知包案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到中心进行接待处理。

跟踪督办首次来中心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事项,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矛盾纠纷事项接待室值班工作人员牵头负责全程闭环跟踪管理其中,值班领导为首问责任人,负责协调联系、督促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开展调处工作,负责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并将办理结果答复服务对象和中心,并通过现场或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满意度测评。

中心交办矛盾纠纷事项实行三色分类管理,即:已化解的且测评满意的,赋绿色化解时限不足一个月的距办结时间不足1/3化解时限一月以上的距办结时间不足10天的赋黄色,由中心向首问责任人、调处责任单位或牵头责任人进行提醒发放督办单附件13);超化解时限的,赋红色督促首问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牵头责任人向中心递交书面情况说明,说明超时限的原因、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打算,由中心召开办公会确定再次交办的化解时限。如果责任单位认为化解存在较大困难或无法调解的,也可中心提出请求,由中心召开会议进行研判,可继续调解的,统筹专兼职调解力量,重新组建工作专班进行调处附件14婚姻、老人赡养、经济赔偿类问题等难以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进入司法程序

(四)提级管理。因化解不及时造成到市级以上部门上访的或经中心研判存在较大社会风险隐患的突出矛盾纠纷事项由中心提出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请求,经会议讨论,列入信访突出问题清单,按照《分界镇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建议方案》落实领导包案制(附件15,认真做好化解和息诉罢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分析研判。镇矛调中心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议,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村居党组织书记参加,对镇村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站)运转情况进行调度,坚持为化解矛盾办法、为责任单位找路子工作理念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事项和突出信访问题集体会商研究制定化解方案。调度情况由矛调中心负责形成材料,向中心领导小组进行报告,每月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向镇党委会报告。

(六)责任追究。因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落实不到位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导致矛盾纠纷事项未及时有效化解,甚至造成越级上访等较严重后果的,矛调中心将有关问题线索提交给镇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提请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调查问责程序

(七)定期回访涉法涉诉或较复杂矛盾纠纷事项,已调结并形成调解协议或停诉息访承诺书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视情,采用适当方式在调处完毕一个月内进行跟踪回访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确保调解效果,回访情况向中心进行说明报告。对列入已化解防反弹问题清单的事项由包案领导定期了解有关情况,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八)档案管理。对中心受理处理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建立调解卷宗将有关材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有关部门或个人查阅卷宗,需经矛调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做好查档登记。信访工作档案一同入档案室保管。

六、有关工作要求

1.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夯实联支强基制度要求深入开展党政负责人接访下访,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认真履行信访值班职责,常态化到联系单位、村(居)实地走访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工作理念加强源头治理,压紧压实村居、各局办中心属地和主体责任,每周一向中心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附件17,重要情况按《分界镇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办法》(附件16)即时报告和处理,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推动机关和村居年轻干部到中心轮驻、到一线锻炼,领办小微矛盾,深度参与较复杂矛盾,不断提升年轻干部群众工作能力。

2.做实做优网格管理。深入实施“精网微格”工程,严格落实网格长(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刚性淘汰机制,推动网格员常态化入户走访,全面细致排查格内各类矛盾纠纷,对排出的矛盾纠纷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化解。深耕红色网格,聘请有热情、讲奉献的老党员担任微网格员,协助排查调处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在各村(居)选取1个网格推广滕兴村乡风文明积分制,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营造和谐稳定良好环境,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将“12345”热线办理情况纳入网格考核重要内容,不断压降热线数量,提升办理质量。扎实推进“网格+警格”联动融合,选取部分社区民警担任村(综治书记或助理常态化网格巡查、入户走访,收集社情民意排查处理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推动警方“执法权威”优势与网格员“接地气”优势有机结合

3.严格日常考核管理镇矛调中心负责对常驻和轮驻人员开展考核,对青蓝干部和村居干部,把在中心履职情况纳入积分制考核重要内容,实绩评分注重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平均主义”“打和牌现象。镇矛调中心兼职调解员(以退休党员村干为主)及村居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站工作人员(附件18,通过严格考核奖惩,倒逼责任落地落实,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提炼,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媒介,增强上级部门、广大群众对分界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中共泰兴市分界镇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

1.镇矛调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docx

2.镇矛调中心工作专班名单附件2.docx

3.镇矛调中心常驻人员值班表附件3.docx

4.镇矛调中心轮驻人员值班表附件4.docx

5.兼职调解员基本条件及简历附件5.docx

6.镇矛调中心功能平面分布图附件6.docx

7.流程图附件7.docx

8.镇矛调中心不予受理纠纷范围附件8.docx

9.镇矛调中心接待登记表附件9.docx

10.镇职能部门矛盾纠纷事项信息沟通办法附件10.docx

11.镇矛调中心群众满意度评价表附件11.docx

12.矛盾纠纷事项交办单附件12.docx

13.矛盾纠纷事项督办单附件13.docx

14.严格落实初信初访责任制实施方案附件14.docx

15.分界镇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建议方案附件15.docx

16.镇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办法附件16.docx

17.镇矛盾纠纷排查表附件17.docx

18.分界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考核办法附件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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