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133/2022-00033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2-06-23
文 号 时 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3 14:58 信息来源:泰兴市住建局 访问次数:

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和造价咨询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强化扬尘污染防治管控,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专款专用,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2020〕第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市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通知如下: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组成和计列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基本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标化工地增加费三部分费用:

1.基本费是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基本保障费。

2.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是采取移动式降尘喷头、喷淋降尘系统、雾炮机、围墙绿植、环境监测智能化系统等环境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其它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所需费用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环境保护费中。

3.标化工地增加费是建设项目发包、承包双方约定创建省、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的成本增加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的标准足额计列。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和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对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的规定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企业负责使用,执行住建部有关规定,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动态监督

(一)动态监督检查组织

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牵头负责安全文明措施费动态计价监督工作。

(二)动态监管流程

1.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查。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监管工作小组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市内建设项目按照工程进度的不同阶段实行监督检查,每个建设项目在建设周期内监督检查的次数不超过3次。原则上无超规危大工程的项目检查2次(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较差的项目可增加1次),有超规危大工程的项目检查3次,监督检查主要安排在项目危大工程实施阶段,一般以工程时序进度的20%、60%左右阶段,实施监督检查的人员不少于2人。监督检查组按照《泰兴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检查表》打分评定,确定文明施工措施费扣减系数,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抄送同级造价管理机构,并予以公开。

3.建设项目施工内容结束,办理安全竣工手续后,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将项目历次文明施工措施费评价得分中扣减最低的分值作为最终扣减系数,向建设项目各方主体单位出具《泰兴市建设项目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核定单》,并抄送造价管理机构。

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结算时,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泰兴市建设项目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核定单》确定项目文明施工措施费。

四、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计取

为有效促进施工企业提升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状态,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惩调整系数如下:获得泰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或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星级工地一星称号的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惩调整系数为1.1;获得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星级工地二星称号的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惩调整系数为1.2;获得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星级工地三星称号的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惩调整系数为1.3,因扬尘等问题被泰兴市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惩调整系数为0.9。因奖励与惩戒获得的增加或扣减费率不累计,因奖励增加的调整后系数最高不超过基本费的100%。

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监管计费基础为基本费部分,一个总承包施工合同内的各相关专业及配套工程作为一个项目整体进行动态检查,文明施工措施费调整费率按基本费*扣减系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惩调整系数确定。

无国有投资资金的项目参照执行,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执行时间和适用范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22年5月1日起发布招标文件的依法招标项目或签订施工合同的非招投标项目。

附件:1.泰兴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检查表(房屋建筑工程).docx

泰兴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检查表(市政工程).docx

2.泰兴市建设项目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核定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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