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830002/2023-317911 分 类 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泰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11-14
文 号 泰政人〔2023〕24号 时 效

市政府关于赵晓龙等同志试用期满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0 11:15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赵晓龙同志任泰兴市虹桥镇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剑同志任泰兴市虹桥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宗志军同志任泰兴市虹桥镇为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泰兴市虹桥镇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严玉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珊瑚派出所所长;

张峰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新街派出所所长;

陈珊珊同志任泰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小辉同志任泰兴市虹桥园工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述同志中,陈珊珊同志任市属一类国有企业副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徐小辉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市管干部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其他同志任副科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231114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