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人〔2021〕20号
市政府关于黄瑾、殷军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瑾同志任江苏泰兴黄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殷军同志任泰兴市人民政府延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特此通知。
泰兴市人民政府 |
2021年9月22日 |
索 引 号 | 014442636/2021-03239 | 分 类 | 人事信息 |
发布机构 |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9-22 |
文 号 | 泰政人〔2021〕20号 | 时 效 |
市政府关于黄瑾、殷军同志任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