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赵波同志任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副局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王飞同志任泰兴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王汉平同志任泰兴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泰兴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曹爱民同志的泰兴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黄建云同志任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
张留林同志任泰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宝旺同志任江苏省黄桥中学副校长;
免去段余平同志的江苏省黄桥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局职级待遇;
免去丁金荣同志的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王峰同志任泰兴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朱艳琴同志任泰兴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免去吴红军同志的泰兴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夏秋同志的泰兴市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李高荣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分界派出所(副科级)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俞涛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副科级)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叶志平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汽渡派出所(副科级)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陈志俊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新街派出所(副科级)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孔德亮同志任泰兴市民政局副局长,杨根思烈士陵园副主任;
凌星同志任杨根思烈士陵园副主任,免去其泰兴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斌同志的泰兴市民政局副局长、杨根思烈士陵园副主任职务;
免去孔俊华同志的泰兴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成国晖同志任泰兴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蒋小明同志任泰兴市社会保险管理处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陈辉同志兼任泰兴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免去张迎庆同志的泰兴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副局职级待遇;
陈苏同志任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和兼任的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李军武同志任泰兴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泰兴市公安局副局级侦察员,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河失派出所(副科级)所长职务;
印佩斌同志任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兴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顾亚斌同志任泰兴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免去王健同志的泰兴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朱根同志任泰兴市水务局副局长;
免去朱熊同志的泰兴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捷同志挂职任泰兴市商务局副局长;
免去于阡同志的泰兴市商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刘斌同志的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刘立新同志任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程师职务;
黄福生同志任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耿亚飞同志任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徐康同志任泰兴市人民医院医务处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徐彩霞同志任泰兴市人民医院科教处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张剑同志任泰兴市人民医院党政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刘兴平同志任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缪国建同志任泰兴市粮食局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李国兴同志任泰兴市信访局副局长;
王建明同志任泰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主任科员;
李明星同志任泰兴市民防局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民防局副局长职务;
秦开泽同志任泰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免去其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市房屋征收中心主任、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田佑君同志的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滨江镇)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吴洋同志任泰兴市黄桥镇(黄桥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免去朱俊同志的泰兴市黄桥镇(黄桥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何海宁同志的泰兴市黄桥镇古镇旅游和景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戴百发同志的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蔡元璋同志任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蒋霖同志任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免去翁宁同志的泰兴市分界镇主任科员职务;
沈国祥同志任泰兴市滨江镇副主任科员;
丁纪新同志任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汪波清同志任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顾巧娣同志任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顾文静同志任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邰杰同志的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周章玉同志任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丁飞同志任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免去凌嘉同志的泰兴市城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锋同志任泰兴市城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免去陶爱堂同志的泰兴市城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局长职务,保留副局职级待遇;
陆健同志任泰兴市城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局长,免去其泰兴市城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局长职务;
免去顾亚俊同志的泰兴市城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雍国栋同志任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卜星扣同志任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免去王新国的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