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索 引 号 | 3212830002/2024-310122 | 分 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4-26 |
文 号 | 泰政办发〔2024〕16号 | 时 效 | 有效 |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