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636/2024-310111 分 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6-18
文 号 泰政办发〔2024〕18号 时 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8 11:29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泰政办发〔2024〕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泰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泰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泰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泰兴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高泰兴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确保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国知发运字〔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提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要求,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环境为主线,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为抓手,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前列,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践行市委、市政府“泰州当标杆、苏中争第一”目标,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兴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创新主体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把满足市场需求作为知识产权发展的动力源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政策制定、服务引导和环境营造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激发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主体的活力。

产业促进原则。紧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要求,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转化、保护、管理各环节整体推进。着力突破重点特色产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服务转型原则。在知识产权创造数量稳步增长基础上,同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促进企业知识产权高价值、高质量转型。以服务区域经济和企业创新发展为导向,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三)发展目标

到2026年,泰兴市知识产权发展迈入一个新台阶,精细化工及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新型医疗器械、农产品精深加工、食品加工、节能环保和新能源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自主知识产权向高质量化、高价值化转型,产业竞争优势明显。知识产权占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体系构建完成,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服务体系能够充分支撑和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1.知识产权产出质量稳步提升。有效发明专利量达3500件,高维持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5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9件;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达14600件,万企有效注册商标数达660件。

2.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大幅提升。培育国家、省知识产权建设试点示范园区2个。高企贯标备案率超90%,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合格单位30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达9家,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达20家,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企业达60家以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累计达20亿元以上。

3.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持续优化。探索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联盟,建成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泰兴分中心,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查处率超过90%,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率达90%以上。

4.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技术交易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中心等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加快形成“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功能完善”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专利商标代理机构、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所、专利运营机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30家以上。

5.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扎实推进。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引进和培育成效显著,新增一批知识产权总监、知识产权工程师、专利代理师及知识产权律师等高端人才。累计培训企业知识产权高管、知识产权工程师300人次。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助力泰兴高质量发展

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为主线,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和保护效果,优化经济质态,提升城市品质,更高水平助推泰兴发展大局。

1.加强知识产权发展顶层设计。依托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工作,深入推进泰兴市综合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召开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推动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取得新突破。指导和完善“市级-乡镇(街道)、园区-企业”三级知识产权工作网络体系,积极谋划一批具有引领性的知识产权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高效调动全市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的积极性,更加有效促进泰兴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2.完善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落实《泰兴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将重点落在激励创新创造、运用转化和侵权保护上,促进知识产权与投资、贸易、科技、金融等政策的高度融合,放大政策激励效应,更有效促进知识产权的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3.加强知识产权示范高地建设。依托省、市知识产权局和南京理工大学等单位的资源优势,为建设全市“创新特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打造知识产权引领发展示范高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夯实创新发展根基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全链条上,创造是源头。通过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品牌,夯实创新发展的根基。

4.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激励。重点围绕精细化工及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农产品精深加工及食品加工、节能环保和新能源等特色产业,突出专利申请质量导向,创造一批科技含量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二是深度开展产学研合作。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加大研发和专利申请力度,重点推动产出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获取具有战略储备价值的知识产权,加快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5.实施零专利企业知识产权“消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传统产业,全面摸清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状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规上工业企业专利、商标“消零”工作,激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实现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的“零”突破和再提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6.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充分利用科技、工信等部门对企业的政策支持,系统集成各种相关资源,共同推进形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骨干企业。着力培育专利授权大户,实施企业专利大户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创造更多自主知识产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7.打造区域优质品牌。立足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在知识产权战略中的定位,以“驰名商标”助推企业新旧动能转换,以“地理标志培育”助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以“商标注册”助推区域经济质态优化。一是深入推进自主品牌建设。着力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商标注册引导,切实提高全市企业商标覆盖面。二是加大高端品牌培育力度。按照“培育促进、分类指导、梯次发展”的原则,筛选重点培育对象,开展针对性服务指导,致力打造一批代表泰兴特色、泰兴品质的高端商标品牌。三是打造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充分挖掘特色地理标志资源,发挥自然环境优势、传统产业优势、龙头企业优势和人文历史故事影响等进行地理标志申报。四是提升商标品牌管理水平。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日常性、基础性作用,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监管,切实增强商标品牌创造、培育、运用和保护能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撑经济提质增效

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部署,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建设,坚持把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作为知识产权引领支撑经济转型升级的主力军,把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群培育作为知识产权支撑经济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

8.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重点支持链主企业、专精特新等重点企业,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是推动企业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经营发展战略,运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二是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信息利用等工作规范与制度。三是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以专利组合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价值,培育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9.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和金融服务。一是搭建知识产权工作站(品牌指导站),开展重点产业中小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托管、转化工作,避免中小企业高价值知识产权流失。二是创新知识产权协同运管。组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全链条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多渠道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联盟,以知识产权联盟为抓手,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知识产权转化平台、知识产权金融平台。推动中小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培育高价值专利;引导产业重点企业探索建立产业专利池,共同运用知识产权成果,形成合理的产业链和成果转化群体优势;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中小企业改进运营模式,扩大信贷规模,实现“知本”向“资本”的转变。(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人行)

(四)强化知识产权立体保护,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以创新举措保护创新,着力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协同保护、源头保护等全面从严保护机制,为泰兴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优质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10.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一是强化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力量。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公安机关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联动,建立行刑案件查办衔接机制。二是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依托泰兴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发挥侵权纠纷化解主导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牵头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构建侵权保护社会共治格局。三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强化检察机关监督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

11.保持打击侵权高压态势。配合省、市开展三级联动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实施“剑网”“昆仑”“霹雳”等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坚决查处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假冒商标专利的诈骗行为。加强对重点主体、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主要风险点的监测预警和执法保护。加强对商贸企业集聚区、商业街区、专业市场等侵权假冒行为易发、高发区域的常态化整治。加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强化对种子生产和林木种苗市场的监管,规范种子种苗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保障创新创业发展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人才培育和文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支撑能力,厚植知识产权发展优势,为泰兴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2.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一是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涵盖知识产权交易、信息分析和咨询服务、法律维权服务等在内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聚焦泰兴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搭建产业专利数据库、专家库、集群管理工作平台,开展高质量的产业专利导航分析和专利预警分析。二是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发明专利“深耕”行动和“三走进”服务活动,组织法律、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的专家和服务机构为园区、企业开展精准化服务。三是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引进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优质服务资源与产业发展的融合支撑。完善有利于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13.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建立多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体系。鼓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和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分类实施专业化、规模化、系统化培训教育,健全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等常态化机制。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推进知识产权远程网络培训工作。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交流机制,鼓励知识产权人才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推动人才创新力向科技生产力转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

三、实施计划

(一)启动阶段(2024年1月-2024年4月)

强化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按照方案有序推进。

(二)实施阶段(2024年5月-2026年6月)

制定完善促进泰兴市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相关政策,强化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科技等政策的有机衔接,为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提供有力支撑。依据《泰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和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评估阶段(2026年7月-2026年8月)

对照《泰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目标任务,加强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工作的梳理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9月-2026年12月)

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客观总结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工作经验,形成书面验收材料,提出验收意见,呈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审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与协调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督查通报。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围绕本方案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推进知识产权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要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本方案主要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完善政策体系。要充分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科技、贸易、产业等政策,在产业发展、科技进步、商务贸易、文化创意、人才教育等工作中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支持和引导创新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研究制订鼓励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代理、评估、交易、司法鉴定等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人才政策,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

(三)加强经费保障。建立知识产权投入增长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市财政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资金保障,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管理运营、投融资服务和保护环境优化、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拓宽知识产权资金投入渠道,创新投融资体制,引导全社会大力增加知识产权投入,形成政府投资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补充的投融资格局。

(四)严格考核监督。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建立知识产权工作考核和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实施的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方的监督,保证本方案各项主要指标和主要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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