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469122160/2021-00022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1-09-17
文 号 时 效

关于印发《泰兴市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7 16:19 信息来源: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访问次数:

市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江苏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经研究,制定《泰兴市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泰兴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泰兴市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实施意见



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部门联动提速,根据《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关于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的实施方案》(苏协调办发〔2019〕15号)要求,由市协调办牵头,人社局、医保局、卫健委共同配合,制定《泰兴市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突出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市人社、医保、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办机制,通过优化办理流程和信息共享,整合部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延伸服务触角,推动我市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改革工作全面落地实施。

二、实施内容

(一)服务内容

符合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的人员,在市人社局申请办理养老待遇申领手续时,可申请联办以下事项:

1.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2.社会保障卡申领;

3.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足医保缴费年限;

4.医保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5.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申领。

(二)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在市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开设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专窗,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报、集成服务”,申请材料后台跨部门流转,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

2.线上办理。登录泰兴市政府网站,在市人社局通知公告专栏中选择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一件事”线上办理,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即可实现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一件事”不见面办理。

三、办理流程

1.申报登记。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的人员,可在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申请人填写《泰兴市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登记表》,选择需要联办事项,根据申请材料清单提交相关资料。

2.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申请人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经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审核通过后,市社保中心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共享数据,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制发《退休证》,并根据申请人登记的送达方式,在窗口领取(人社局二楼社保大厅15号窗口,泰兴市大庆中路59号)或免费邮寄。

3.社会保障卡申领。新发卡人员,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在线审核申请人信息后,直接制作社会保障卡。补卡、换卡人员,申请人先到原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挂失后,由市社保中心在线审核申请人信息,制作社会保障卡,并根据申请人登记的送达方式,在窗口领取(社保卡综合服务大厅,泰兴市大庆中路50号)或免费邮寄。

4.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足医保缴费年限。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将申请人申办材料流转至市医保局,市医保局出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费用计算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费用计算表》与《退休证》同步发放,同时告知申请人缴费方式。

5.医保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将申请人申办材料流转给市医保局,市医保局在泰州市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后,上传国家医保就医信息平台,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6.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审核。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和申请材料流转给市卫健委,市卫健委审批通过后,于次月底前将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发放至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交通银行除外)。

四、联办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市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工作协调机制,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相关业务,并将办结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同时,加强业务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

(二)明确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由市人社局线下(或线上)受理,其他单位后台处理,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相关业务,并将办结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强化宣传。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丰富宣传方式,凝聚各方共识,提高退休“一件事”改革知晓度,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泰兴市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办理申请表.doc

附件2:泰兴市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事项申请材料清单.doc

附件3:泰兴市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办理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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