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制造业“双提升”。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推进制造业企业“工贸分离”和批零住餐行业“小进限”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主导、政策支持、分步推进”原则,按照规划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的方式,积极引导制造业企业“工贸分离”和批零住餐行业“小进限”,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制造业企业“工贸分离”,且分离出的贸易企业入库2021年达28家;按照批发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住餐企业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的入库标准,以2020年限额以上企业320家为基数,2021年底全市限额以上企业达到380家,到2023年达到500家以上,三年净增180家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对制造业“工贸分离”且分离后入库的贸易企业,发展规模首次分别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按《关于提升创新驱动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泰政发〔2020〕20号文)第16条,分别给予5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同时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发展规模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60万元的奖励。
2.对月度新入库企业、年度新入库企业(含大个体,下同),当年分别给予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奖励3万元、2万元(其中30%用于奖励统计或财会人员)。
3.各乡镇(街道)、园区成立会计代理公司,按代理报送的新进限上企业数,市财政给予会计代理公司每年每家1000元补贴;对正常自报的新进限上企业,市财政给予每年每家3000元补贴。
4.鼓励城市综合体、综合商场等统一管理单位共同推进“小进限”工作,对在其经营管理的场所每增加1家月度进限单位的,给予统一经营管理单位1万元/家的奖励;对年度每新增1家进限单位的,给予统一经营管理单位0.5万元/家的奖励。
5.对新进库单位,批发业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且次年增幅高于全市限上批发业平均增幅20%及以上的企业,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零售业销售额达2500万元以上,且次年增幅高于全市限上零售业平均增幅20%及以上的企业,每家企业奖励3万元、住餐业营业额达1000万元以上,且次年增幅高于全市限上住餐业平均增幅20%及以上的企业,每家企业奖励1万元。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制造业企业“工贸分离”和批零住餐行业“小进限”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月度工作例会,重点研究解决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排查摸底,加强宣传引导,同时建立培育库,确保各项工作持续有序推进。
2.强化服务指导。市行政审批局要开辟“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窗口指定专人“一条龙”为“工贸分离”、“小进限”提供便利,严禁发生借机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强行收取会费等乱收费行为。市商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于次年3月30日前会同各乡镇(街道)、园区,组织符合政策扶持的企业积极申报(相关数据经统计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审核确认后,报市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强化协调推进。税务部门要多渠道多途径收集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信息,建立“小进限”的倒逼机制;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等部门要对瞒报漏报的单位进行惩戒,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不享受任何财政奖励;同时,引导督促“大个体”企业及时上报统计数据,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联网直报系统,提高全市统计数据上报的质量;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加强对在库企业,特别是当年新进企业的监管,严把企业退库关口,保持在库企业稳定发展。
4.强化考核激励。进一步完善“工贸分离”、“小进限”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加大“工贸分离”和月度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在综合考核中的比重。市党政督查室和商务局要强化督查推进,严格考核奖惩,定期公布各乡镇(街道)、园区完成情况。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园区及作出贡献的部门,由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奖励意见,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给予表彰。
附件:泰兴市制造业企业“工贸分离”和批零住餐行业“小进限”工作领导小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