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10号)、泰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泰民发〔2020〕3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19] 95号)等文件精神,为较好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和不方便,明显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经研究决定,2020年在市区及部分中心镇先行试点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现就适老化改造前期入户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济川、姚王、根思、滨江、虹桥、黄桥6月份在册的80周岁以上具有本市户籍并实际在上述范围内居住生活的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城市三无老年人家庭,且其对房屋拥有产权或长期居住权,近期没有纳入动迁规划。
二、评估时间
即日起至7月20日。
三、评估内容
(一)老年人能力评估
依据《泰州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试行)》(泰民发〔2016〕60号),通过对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吃饭、穿衣、如厕、室内走动、洗澡、控制大小便)、认知能力、情绪行为、视听觉等指标的评估,区分自理、半失能、失能等状况。
(二)老年人家庭住宅环境和适老化服务需求评估
按照老年人家庭住宅状况和安全、实用的原则进行适老化改造需求询问,内容主要为居家生活、活动无障碍的设施及各种产品添置等,具体内容详见《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附件1,产品参数、价格以最终招投标结果为准),原则上每户改造标准不超过3000元,在改造预算内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或配备。
1.入室:安装扶手,配置换鞋凳;
2.卫生间:加装起身扶手、沐浴扶手、助浴椅、防滑地
垫;
3.卧室:配置起夜灯、防褥疮床垫;
4.其他辅助设施:有针对性地配备助行器、拐杖、轮椅、坐便椅、放大镜指甲剪、助听器。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是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发展的关键举措,更是服务民生的重要实事,各有关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抽调镇村精干力量,成立评估小组,制定好时间表和任务书,入户评估过程中
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及时解决好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边工作边总结,市民政局将适时对好经验好办法进行宣传推广,放大社会效应。
(二)贴近需求、一户一档。镇、村评估工作人员要结合老年人家庭的改造需求,对其身体能力、住宅状况、改造预算等进行统筹谋划并提出最适合的改造方案,对短期内不宜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评估人员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对愿意改造且适宜改造的提出改造方案,填写《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附件2)。改造方案经老年人和家庭成员确认签字,由乡镇(街道)民政办审核后形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汇总表》(附件3),于7月20日之前报市民政局审批。
(三)注重时效、留存资料。适老化改造工作将于11月份前全部完成,根据镇、村评估摸排情况,市民政局将于7月底前启动招投标采购程序,确定第三方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在保证评估质量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同时要将老年人家庭改造前照片等相关资料按档案保管要求整理留存备查。
附件:1.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
2.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
3.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汇总表
泰兴市民政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