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141/2016-320297 分 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6-07-01
文 号 泰环〔2016〕103号 时 效

关于对江苏丹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1 00:00 信息来源:泰兴市环保局 访问次数:

关于对江苏丹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整治的通知

江苏丹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年产10万吨PU树脂项目未经验收,已投入生产,在厂区及厂界外存在明显气味,群众反映十分强烈。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组织对化工园区及环境问题突出的各类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苏环传[201614)文件要求,现责令你公司立即实施停产进行废气整治,尽快制定整治方案报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如在停产整治期间发现擅自恢复生产或其它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泰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66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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