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101/2020-04762 分 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泰兴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2-18
文 号 泰应急〔2020〕21号 时 效

关于做好我市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9 08:47 信息来源:泰兴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各乡镇(街道)安监办、园区安全科:

现将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标准化创建工作实际,就现阶段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1.即日起,暂停受理企业二级标准化评审申请,暂停受理冶金等工贸八大行业三级、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审申请,具体待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后另行通知受理。

2.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督促辖区内达标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自查自纠,2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各乡镇(街道)安监办、园区安全科。各乡镇(街道)、园区3月5日前将完成自查自纠的企业名单报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

3.市应急管理局将按照泰州局通知要求,开展标准化“回头看”查纠以及专项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对审计不通过的企业坚决予以摘牌,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查处,并加大约谈质询、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联合惩戒等责任追究力度。

联系人:张猛 联系电话:89705521 邮箱:1404575452@qq.com

附件: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泰应急〔2020〕13号)2020泰应急13号.doc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pdf

泰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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