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19〕19号)、泰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泰安办〔2019〕53号)以及泰兴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泰安办〔2019〕43号)精神,现就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意识,提升人员安全素质,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突出养老服务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督促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民政办要联合相关部门至少指导辖区内一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应急演练,并组织其他机构进行观摩学习。演练资料要及时报市局老龄工作科备案。
(二)开展一次安全培训活动。6月中下旬,市局将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红十字会等部门开展一次安全培训活动。培训对象为乡镇(街道)民政办安全管理员和各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内容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食堂食品加工的规范操作及管理、老人意外伤害事故的急救处理等。
(三)开展一次安全宣传咨询。6月16日是“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按照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面向养老服务机构内入住老人和工作人员开展安全政策宣讲、知识普及等咨询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品、展览展示、有奖问答、体验性活动、播放宣传片等方式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面对面解答入住老人和工作人员关心的安全问题,通俗易懂地传播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方法等。
(四)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局将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活动。本次检查将结合《关于印发<养老服务机构“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民〔2019〕124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度泰兴市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民〔2019〕125号)等相关文件实施开展。6月中下旬,市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联合辖区内市场监管分局、安监、派出所等单位,共同抓好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整改,及时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要邀请专业人员上门指导,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全国第18个、全省第2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进一步提高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确保各项活动真正落实到各养老服务机构。
(二)创新形式,注重活动实效。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紧密联系本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活动的统筹谋划与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促进安全文化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真正让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常识融入到入住老人和工作人员的生活中,转化为人人自觉遵照执行的日常行为规范与基本行为准则。
(三)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以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全面防范压降事故为根本,统筹兼顾抓好各项宣传活动。要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专项行动、专项整治和标准化建设等工作,保持安全管理的高压态势,确保工作衔接不断线、活动安排有内容、宣传教育有效果。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于6月30日前将养老服务机构整改情况拍照打包,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一并报送市局老龄工作科。
联系人:刘宁;联系电话(传真):87711116。
附件: 2019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泰兴市民政局
2019年6月10日
附件:
2019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1、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2、 深入开展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3、 违章不在乎,事故如猛虎
4、 劳保用品常不戴,事故定会找你来
5、 遵章守纪有保障,违章操作会遭殃
6、 与安全为友,海阔天高;与安全为敌,寸步难行
7、 同心筑牢质量根本,聚力夯实安全基础
8、 筑牢安全防线,共享和谐平安
9、 牢记安全嘱托,勿忘盼归灯火
10、 安全意识大于天,风险防控在身边
11、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筑牢生命防护之门
12、 安全意识一旦丢,事故马上把你揪
13、 不怕千日紧,只怕一时松
14、 秤砣不大压千斤,安全帽小救人命
15、 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