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相关职能科站: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4月18日
分界镇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较大燃爆事故、泰兴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4.3”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管控,突出风险防范,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促进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消防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整合各方力量、强化综合治理,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力争通过排查整治,全镇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基本达到整治标准,消防安全状况全面改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行动范围
(一)检查重点:“消防百日行动”覆盖全镇所有单位,重点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等工贸企业、宾馆饭店、养老机构、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以及“9+1”场所,九小场所+小微企业释义(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大型商业超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及住宅楼重点检查;
2.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3.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问题;
4.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问题;
6.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作业问题;
7.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问题。
“9+1”场所重点检查:
1.场所用房符合安全标准问题,禁止在车库、可燃夹芯板、彩钢板房违法建设以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内设置“9+1”场所;
2.装饰装修使用安全材料问题,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不得采用易燃材料装修;
3.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4.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问题,场所按每50平方米1具4公斤ABC类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备灭火器,场所内灭火器总数不得少于2具;
5.用电用气按照规范设置问题,无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上;
6.室内规范使用明火问题,除餐饮外不得使用液化气钢瓶、煤油和酒精等燃料的灶具,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
7.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问题,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室内公众区域(含疏散通道、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停放、充电;
8.“三合一”场所整治问题,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与住宿区应当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楼板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无法满足完全防火分隔及独立疏散条件时,应设置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并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与其他房间和人员疏散通道采用实体墙和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并设置自然通风排风。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9日)。镇安委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消防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的治理职责和具体分工,掌握治理标准,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各村(居)、各职能部门,集中精力对本地区“消防百日行动”几项重点领域进行分块网格化排查,摸清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建立排查清单、隐患底册,填写《分界镇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检查登记表》(见附件2)存档备查。督促各类场所对照各项整治标准,深入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25日)。各村(居)、各职能部门要在排查登记的基础上,分析研判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实施分类整治。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确保登记在册的隐患基本消除;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和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行动期间,要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
(四)考核总结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镇安委会将成立检查督察组,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书记是“消防百日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行业部门是“消防百日行动”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要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检查考核等工作。镇政府成立“消防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翁宁任组长,副镇长丁林海为副组长,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3),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指导开展“消防百日行动”,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实施分类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提高站位,按照职责分工序时开展“消防百日行动”,同时,要积极建立联动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整治难点,主动加强沟通会商,开展联合执法,合力消除隐患。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定期开展集中攻坚,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镇安委会成立“消防百日行动”督导组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督察中发现工作推进不力、应付了事、形式主义的行为,将以镇安委会名义下发督办单进行挂牌督办,发现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
“九小场所”+小微企业释义
“九小场所”+小微企业具体包括:小商店、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馆、小旅馆、小棋牌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和小微企业。
小商店:经营服装、百货、超市、烟杂、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商业服务网点。
小学校: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床位数50张以下的托儿所、幼儿园,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针对幼儿的教育场所。
小医院:诊所、不设床位或床位数30张以下的卫生院;门诊部、护理站(院)。
小餐馆: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其它建筑内的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型营业性餐饮场所,如餐厅、餐馆、饭店、烧烤屋及其它具有餐饮性质的场所。
小旅馆:凡对外营业,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招待所、民宿等床位数小于50张的场所。
小棋牌室:建筑面积较小,从事棋牌等娱乐活动的场所。
小歌舞厅:建筑面积较小,设置有歌舞娱乐功能的舞厅、OK厅、小影院、茶吧、酒吧的小型公共娱乐场所。
小网吧:建筑面积较小,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
小美容:建筑面积较小的美容、洗浴、足浴、汗蒸的场所。
小微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生产、经营塑料、木材、化纤、棉纺等易燃物品,以及从事快递、仓储服务的小企业。
附件2:
分界镇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检查登记表
村(居):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类别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消防隐患 | 检查人员及时间 | 整改进度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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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属类别根据实际从“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车站机场码头、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商住楼以及群租房、高层住宅以及“9+1”场所中选填一类;
2、排查人员按照世纪情况填写,如工业科XX、派出所XX、安监办XX等;
3、整改进度项如全部完成整改的,填写“全部完成整改”;部分完成整改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1、3、6条已完成整改。
附件3:
分界镇消防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安排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翁 宁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丁林海 副镇长
组 员:刘小兵 派出所所长
周光群 派出所指导员
吴志荣 经服中心主任
杨呈圣 村建站站长
王 宇 安监助理
陆 军 卫健办主任
王永进 民政办主任
顾 剑 科教体科负责人
毛雷华 环保科工作人员
陈迎春 食药办工作人员
周明亮 管护办工作人员
何 伟 供电公司经理
袁江鸿 供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由刘小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分工安排
第一组:刘小兵、吴志荣、王 宇、陆 军、王永进、顾 剑、何 伟
检查区域:分界集聚区、官庄集聚区、养老机构、学校、医院
第二组:周光群、洪鹏飞、赵 恒、杨俊乔
检查区域:赵庄村、张竹村、野庙村
第三组:周志刚、杨呈圣、陈迎春、周 敏
检查区域:滕兴村、分界村、官庄村
第四组:张卫健、周明亮、明 建、杨小兵
检查区域:长生社区、七贤村、南周村
第五组:吴恒富、毛雷华、丁晓龙、吴天德
检查区域:湖头村、王厂村、耿厂村
第六组:吴荣华、孙旭烨、刘 奇、徐中友
检查区域:开绿村、沿界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