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安监办、园区安全科:
现将《2017年泰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迅速转发至辖区内相关企业并认真贯彻执行。
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7日
2017年泰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进一步深刻吸取“4.22”事故教训,以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米”为主线,以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创建,强化班组安全管理,严格安全准入、安全标准、安全执法,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增强企业事故防控能力。
二、工作目标
1.所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二级标准化考评达标率100%,一级标准化创建企业不少于1家。
2.涉及高危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化工企业门禁系统设置率100%。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率100%。
4.班组安全生产“三星级”达标率100%,其中二级标准化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四星级”达标率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五星级班组”达到30%及以上,组织示范班组争创活动。
5.按照动火作业提级管理规定,一级及以上动火作业向第三方动火监管平台申报率100%。
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验收活动和结果监督核查率抽查率不低于10%。
7.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的新建装置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率100%。
8.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制度化检查,检查复查率100%。
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档率100%。
三、工作措施。
1.认真贯彻国家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省市政府化工行业转型发展和环保“263”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按照省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和化工行业转型发展要求,督促、指导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四个一批”工作,积极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在整改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的化工企业,提请市政府依法实施关闭。积极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确保到2018年低,全市化工企业入园率达80%。
2.严格安全生产许可。继续严格执行许可证换证现场核查、行政许可事项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坚持一律不批新建氰化物类、液氯和光气类剧毒危险品生产企业,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内安全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项目。按照泰州市政府化工行业转型发展要求,一律不批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化工重点监测点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市政府现行的规划和布局,并作为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前提。
3.提高安全标准要求。一是所有易燃易爆、剧毒液体和可能产生毒性气体的化学品储罐一律要求除手动阀外设置自动控制的紧急切断阀。二是涉及高危工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必须全面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三是涉及液化烃、有毒气体、剧毒液体且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必须在自动控制系统基础上再安装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四是所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必须通过安全标准化二级考评,达不到标准的一律转型、转移、改造或关闭,不允许从事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五是推进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反应工艺危险度,改进安全设施设计,完善风险控制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4.增强风险分析和防控能力。开展风险分析、评估培训班,增强企业风险分析和防控能力。督促经济开发区加快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和封闭化管理。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平台开发、使用,促进企业规范化安全管理。扩大门禁系统使用范围,所有涉及高危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化工企业都必须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门禁系统,控制企业人员风险。在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推行安全责任保险,为参保企业更好发展提供保障。
5.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向所有危险化学品、化工生产企业和带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全面推广“三项制度”“三项清单”,增强企业安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6.强化一线职工安全能力。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星级创建活动,规定创建时间表,明确班组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基本标准、目标任务,组织企业间互查,并进行评比、表彰。落实岗位责任清单和“一栏三卡”,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清单;深化一线职工培训教育,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确保班组管理、特殊作业、应急技能在一线职工全员受训,切实深化班组安全管理能力建设。
7.加强危化品监管人员能力建设。编印危险化学品行业现状白皮书和政策法规汇编,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开展安全总监素质普查,对达不到配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8.加强现场重点作业环节监管。强化企业“动火、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监管,督促企业制定严格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和承包商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管控方案》,在提升动火作业管理层级、推行第三方动火监管的同时,压降动火作业安全风险。
9.组织整顿规范专项行动。一是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国家近年来有关要求完成情况、自动化控制落实情况、特殊作业制度实施情况等,按照《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隐患执法检查指导目录》开展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二是开展三级安全标准化复评和运行质量审计。对达不到标准及不按标准运行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地方政府关闭。三是实施安全标准化注吊销制。对发生死亡及有影响事故的化工企业,一律取消或降低标准化等级,同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整改并重新考评通过后方可核发许可证。
10.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一是强化企业安全“体检”。企业要坚持外聘专家定期检查、复查,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强化特殊作业监督。全面推行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组织专家对企业现场动火作业安全风险辨识完整性进行确认后方可同意作业。三是强化行业互助。组织企业间专家互查、现场交流学习等活动,推动企业互帮互助、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强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管理。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黑名单”制度与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举报等制度有机结合,发挥社会监督和警示作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五是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岗位日常巡查、企业部门集中检查、外聘专家定期检查等相结合的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和信息系统,形成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制度化。
11.狠抓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工作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11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的的通知》(苏安办〔2016〕41号)文件要求,切实推动我市危化品重点县攻坚工作,狠抓监管措施落实。到2017年底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2017年底前,经济开发区要建成集日常管理、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善化工集中区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对重点防控区域实现封闭化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水平。
12.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中要增加预案衔接内容,在做好不同层级应急预案衔接的基础上,必须要做好与属地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特别要注重对一线职工开展培训,让其掌握自身所涉及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增强一线职工应急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现场处置方案应经常性开展演练,切实提升带班领导、调度、班组长、生产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专项检查,并通过主流媒体及时予以公开,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增强执法检查震慑作用。
13.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检查重心从查现场向查制度落实情况转变,从查隐患向查违法违规行为转变,从监督检查向执法检查转变。以安全生产执法年为契机,加大事前执法处罚力度,按照《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隐患执法检查指导目录》开展检查,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坚决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