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101/2017-320030 分 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泰兴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7-06-20
文 号 014443101/2017-00080 时 效

关于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06-20 00:00 信息来源:泰兴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和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泰安委〔2017〕3 号)要求,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了一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一些部门和单位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一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没有明显改善,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仍然较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少数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部门方案目标不明、措施不实,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少数乡镇(街道、园区)和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清、定位不准,将专项整治工作当作“分外之事”,等同于日常工作,工作走过场、整治不深入、效果不明显。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市安委会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契机,以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抓手,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秩序;集中排查整治一批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通过大力度、持续性的集中整治,实现全市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成立全市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钱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牵头(责任)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

(一)油气长输管道方面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全面完成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任务。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巡护和管控。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安监局等

(二)城镇燃气(餐饮场所使用燃气)方面突出天然气门站、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等燃气经营单位,以及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大排档等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及燃气使用家庭(小区车库),排查治理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商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配合部门:市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等

(三)道路交通方面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强化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深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应用,严惩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和“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有效督促落实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江广高速扩建禁止大货车通行的实际,加大对我市省道、县道过境大货车的检查执法。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驾、毒驾、疲劳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大力推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持续加大防护栏等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强化联合执法,坚决遏制变型拖拉机增量,形成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农委

四)水上交通方面强化对“四类重点船舶”(客运、危险品、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砂石)以及渡口、通航密集区、旅游区等重点水域的动态监管,开展对船载AIS设备、船舶标识、船舶安全配员的专项检查,重点打击非客运船舶违法载客、客渡运船违章营运行为。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擅自建造渔船、从事非法捕捞、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进一步夯实渔业基层基础建设。

责任部门:市交运局、农委、泰州海事局泰兴办事处、地方海事处

(五)危险化学品方面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突出港口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过驳整治,完善综合治理机制,抓好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危化品监督管理行为,进一步提高港口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过驳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在加油(气)站内停靠装载危化品的运输车辆。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沿江办、交运局、环保局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相关单位

(六)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方面加大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整治力度,督促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工业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行动,深化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创建。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公安局

(七)造拆船方面重点开展起重作业、明火作业、船舱及封闭舱作业、高处作业“四类作业”专项整治。加强外来施工人员监督检查,对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义务、未取得相应的证照和资质、有关人员未持证上岗、安全投入和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情况,依法进行处罚。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船舶下水作业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配合部门:市经信委、交运局、市场监管局、泰州海事局泰兴办事处、地方海事处等

(八)建筑施工方面以“防坍塌、防坠落”和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防范土方、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坍塌专项治理活动,推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得到真正落实。严抓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轨道施工的安全监管,着重治理高空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高危作业,严查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减少施工现场“三违”行为,在施工现场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应用,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减少大量人工危险作业,从根本上减少传统登高爬下和手工作业方式带来的事故风险。

牵头部门:市建管局

配合部门:市住建局、交运局

(九)特种设备方面深入开展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电梯隐患排查和整治的力度。针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的执法整治。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交运局、商务局、住建局、建管局、安监局等

(十)消防方面深化“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行动,组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水平。针对当前气温升高、火灾易发的特点,深化车站、码头、老旧小商品批发市场、养老机构、福利院、洗浴中心、足疗店、KTV、酒吧、商场、宾馆、网吧以及各类出租房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三合一”场所,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严格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和仓储罐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石油和燃气库区等单位落实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

牵头部门:市消防大队

配合部门: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安监局等

教育、旅游、水利、电力、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针对行业安全生产重点、薄弱环节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抓好。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步骤、措施和要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抓好宣传策划和引导工作,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严格监管,扎实推进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确保措施到位、整治到位。要强化监管执法,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加大事前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发挥安全生产执法威慑力,保持严管严治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齐抓共治,形成合力各牵头部门要从整治方案的制定、实施和整治效果的评估等方面,主动与配合部门加强协调联系,明确各自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任务和责任。要充分发挥相关联席会议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加强阶段性整治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各配合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积极支持并主动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安委办要加强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形成联动协调、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四)严督实查,注重实效市安委会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市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之中,实行过程考核和成效考核相结合,在三季度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巡查。市安委办将通过工作例会、现场检查、跟踪督查、定期巡查等形式,及时掌握动态,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综合采取月度通报、公开曝光、约谈督导、追责问责等有效手段,确保整治质量和效果。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本辖区、本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检查督导,严肃考核问责,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市各有关部门每月1日前要向市安委办报送上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及其电子版。7月5日和12月5日前分别向市安委办报送专项整治的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

联系电话(传真):87761160,电子邮箱:yunpengzhong@163.com

泰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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