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101/2016-07579 分 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泰兴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6-11-24
文 号 014443101/2016-00053 时 效

关于吸取靖江“4·22”火灾事故教训开展危化品重点企业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11-24 00:00 信息来源:泰兴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422日上午930分,靖江市经济开发区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在储罐区动火作业时,发生火灾,火情险急,持续燃烧近17小时,产生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422-24日,市安委办组织人员分七个组对全市危化品重点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检查共抽查73家重点危化品生产企业,其中,经济开发区67家,虹桥工业园区5家,黄桥工业园区1家,具体检查单位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根据泰州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泰政传发[2016]37号)、泰兴市《关于加强全市危化品、化工企业特殊作业管理的紧急通知》(泰安委办〔201638号)的要求,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运行情况、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企业“三违”情况、企业负责人带班情况、事故类比排查情况、企业应急管理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2

  三、主要问题

  通过大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松懈,未积极吸取靖江“4.22”火灾事故教训,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及应急管理。具体问题汇总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乡镇、园区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督促企业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完成隐患整治闭环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 督促隐患整改。 各有关乡镇、园区要根据通报的情况,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意识,迅速将查出的隐患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同时有关乡镇、园区要及时汇总整改情况,于2015年428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安委办。联系电话:87671633.

  2. 强化日常监管。各有关乡镇、园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继续抓好对重点企业、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安全监管,加大对关停企业的监管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附件:1.重点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

   2.重点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大检查的通报附件1

大检查的通报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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