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摸底
工作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
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安监办、园区安全科:
为了进一步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和基础建设工作,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近期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5年4月13日至4月20日
二、督查人员
组长:周贯友;组员:张永胜、马炜
三、督查对象
各乡镇(街道)、园区及辖区内1家职业卫生严重企业。
四、督查内容
1.各乡镇(街道)、园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专题部署情况,责任落实情况和工作推进情况。
2.相关企业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自查表》进行自查情况。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文件落实情况。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充分准备。
2.督查情况将进行通报。
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