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安监办、园区安全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现决定,自6月下旬至9月中旬,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集中开展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南京青奥会安全顺利举行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五大行动”的部署安排,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保持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南京青奥会圆满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综合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南京青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报告情况。
(二)专项内容
(1)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全面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情况;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控制系统改造、运行和维护、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
(3)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八大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落实情况;
(4)企业涉及可燃粉尘作业场所防火防爆和防尘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5)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隐患排查和治理完成情况;
(6)石油化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
(7)汛期和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8)有毒有害气体生产储存设施完好情况;
(9)重大危险源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和监管措施落实情况;
(10)参加团体意外伤害险和公众责任险情况。
三、工作步骤
6月下旬至9月中旬,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28日-7月15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所在地乡镇(街道)安监办、园区安全科。
(二)检查督查阶段(7月16-8月15日)。各乡镇(街道)安监办、园区安全科要对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7月下旬开始,市安监局相关科室将组织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8月31日),是这次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各乡镇(街道)安监办、园区安全科要更加集中精力,落实责任,看紧盯牢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南京青奥会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乡镇(街道)安监办、园区安全科要及时总结提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督促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安监办、园区安全科要高度重视这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本通知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把各项责任、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将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抓好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长效措施,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请各乡镇(街道)安监办、园区安全科于7月18日前将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和隐患整改报告、8月31日前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含电子文档)报送市安监局行政许可科(开发区报开发区分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