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101/2020-00017 分 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泰兴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3-18
文 号 泰安委〔2020〕2号 时 效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8 10:03 信息来源:泰兴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

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泰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及国务院、省、泰州市安全生产督导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全面实现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控效果、安全治理水平“五个提高”目标,加快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压降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杜绝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的事故,为实现人民满意的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安全红线

1.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把狠抓安全生产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监管专业知识作为党委(党组)理念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党校主体班次教学、专题研讨班等活动,组织一期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班,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和履职能力,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安委办和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2.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在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严格执行项目备案联合会审制度,凡安全预审不通过的实行“一票否决”,提高项目安全“门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审批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

3.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市委常委会成员、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建立市委常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重大(较大)风险隐患制度,推动重大(较大)风险隐患化解。【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安委办等部门】

二、完善体制机制,铸牢责任体系

4.贯彻落实《泰兴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将乡镇、街道、园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修订《泰兴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考评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促进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作风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安委办和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5.重新修订《泰兴市乡镇(街道)、园区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管理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全市所有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部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独立设置科室、在其他部门明确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落实专职安全监管人员,确保在岗在位、履职尽责。【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安委办和相关部门】

6.推进市安委办实体化运行,配齐配强人员,切实发挥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巡查考核作用。乡镇(街道)、园区也要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专业委员会组成,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相关领导和科室的安全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园区安监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泰政发〔2018〕27号)的要求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市级层面建立不少于10人的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加大网格员培训力度,探索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完善巡查、发现、报告机制,提升基层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安委办,各乡镇(街道)、园区】

三、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本质安全

7.持续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打好源头管控主动战、风险防控攻坚战、城市安全阵地战。严格执行化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准入退出机制,严把安全准入关,实行重大风险“一票否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转型升级,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乡镇(街道)、园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挂钩一个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督查推进、第三方评估、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

8.持续加强基础工作。制定出台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修订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在危化品、冶金、造拆船、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辨识和评估管控,依托信息化平台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完善“红橙黄蓝”风险分布图、重大风险清单和重大隐患清单。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强化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结果的运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委办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

9.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危险化学品生命周期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建设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一系统一平台”。加快建设应急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和安全生产监管平台。推动企业实施自动化改造,努力使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使用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10.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在高危行业领域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中介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鼓励企业购买安全技术服务,提高管理水平。继续推进有奖举报制度,修订完善举报奖励办法,推动建立企业“吹哨人”内部举报制度和鼓励网格员举报制度,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11.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市级层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手册,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有效提升应对突发事故处置能力。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应急状态下交通管制、警戒、疏散等防范措施。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点建设,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新闻发布和舆情导控机制,全面掌握应急处置主动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1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宣教活动,提升全民安全生产和法治意识。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0523”和星级班组创建等活动,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诚信企业评定工作,持续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加大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常识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四、紧盯风险隐患,抓好专项整治

13.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按照《泰兴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动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道路交通等23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防控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专治办、市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

14.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全面摸排安全风险隐患,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产业源头管控,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严格危险废物监管,加快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切实保持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及泰兴经济开发区等有关乡镇、园区】

15.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加大专项整治曝光力度,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重大风险隐患确实不能整改的单位采取关闭、停产等措施。推动市专治办实体化运转,建立督查、指导、考核、通报等制度,确保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在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切实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专治办及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乡镇(街道)、园区】

五、严格监管执法,强化法治保障

16.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坚决纠正执法宽松软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加强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监管,加强评价检测检验报告和培训质量抽查,对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培训机构乱收费、不按大纲学时培训等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和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17.持续推进积分动态管理、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审计、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质量审计;完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和诚实守信“红名单”企业,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发改委和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18.要科学编制、严格实施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多事故地区、高风险行业、弱管理企业、强危害场所、信誉不良中介机构等,集中执法资源,重点关注、重点检查,提升执法质效。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减轻企业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负担。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探索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指导乡镇(街道)、园区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

19.制定出台我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和调查报告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事故整改评估和整改措施督查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事故暴露的工作漏洞和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强化警示、补齐漏洞、完善措施,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安委办和相关部门】

六、加强巡查督导,狠抓工作落实

20.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年内完成对18个乡镇(街道)、园区和16个重点部门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巡查督导。完善“共性+个性”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明责尽责知责”对话谈心活动。【责任单位:市宣传部、市安委办、市考核办等】

21.开展专项巡察。市委巡察办探索对乡镇(街道)、园区和重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专项巡察,发现突出问题,剖析深层次原因,推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

2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常规督查内容,制定督查计划。重点督查《泰兴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落实情况,把今年开展的专项整治及国务院、省政府、泰州市三级督导组发现交办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督查内容,通报督查结果并作为考核依据。【责任单位:市党政督查室、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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