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830002/2025-310707 分 类 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泰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4-09
文 号 时 效

市商务局关于编制《泰兴市“飞地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4-22 11:39 信息来源:泰兴市商务局 访问次数: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项目招引建设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泰委办字〔20252号)的有关要求,深化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加强招商单元捆绑作战、工作协同,推动优质项目在全市范围内的合理配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月中旬,学习借鉴周边其他市区经验做法,深入调研了解各乡镇(街道)、开发园区、相关部门对于政策可行性、实操性的意见建议,形成文件初稿。2月下旬,市领导分层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文件制定情况汇报,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本方案。3月上旬,先后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园区,以及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等部门意见,并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含十二条内容,明确了“飞地项目”的定义范围、职责分工、指标分享、申报管理流程、资金兑付等,其中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项目“飞出地”与“飞入地”的职责分工飞出地主要负责项目签约的前期工作以及后续配合工作,飞入地重点负责项目的跟进服务工作。

2.明确“飞地项目”的指标分享比例及执行期限一是在资金支持上,用地项目按5万元/亩(租赁厂房项目按75/㎡),由飞入地给予飞出地资金支持。奖金分期兑付,新增用地项目通过市重大项目综合评估会议,并完成立项后,兑付40%;项目认定开工后,兑付剩余60%。各乡镇(街道)完成“飞地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额奖励;未全部完成的,奖金按50%折算。二是在项目招引建设考核上,签约项目计入飞出地;开工项目、实际利用外资、竣工项目全部计入飞入地三是在经济指标共享上,“飞地项目”相关的税收收入指标分享,由飞入地飞出地双方商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不重复统计。

3.明确“飞地项目”的申报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信息备案、项目签约、项目管理三个环节。

4.明确“飞地项目”的奖金申报与兑付流程。项目立项后,飞出地填报奖励申请表,经市商务局、市数据局、飞入地三方审核后,由飞入地拨付40%的奖金;项目开工后,飞出地再次填报奖励申请表,经市商务局、市发改委、飞入地三方审核后,由飞入地拨付剩余60%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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