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市各有关部门:
《泰兴市“飞地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
索 引 号 | 3212830002/2025-310128 | 分 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4-09 |
文 号 | 泰政办发〔2025〕11号 | 时 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兴市“飞地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市各有关部门:
《泰兴市“飞地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