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泰兴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工业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今年2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今年3月,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泰州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工业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泰政办发〔2022〕13号)(以下简称《泰州若干政策措施》)。为做好上下政策的连贯性以及积极纾解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用心用情用力为企服务,特制定此政策措施。
二、修订过程
4月1日,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以《泰州若干政策措施》为基础连夜电话对接相关部门拟定我市政策措施。4月2日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4月3日报市领导审阅,4月5日经市政府专题会议会商后再作修正并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泰兴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工业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一共五大主要内容,十四条政策措施。五大主要内容分别为优化用工稳岗服务、加大金融惠企力度、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十四条政策措施中,第三、五、六、十、十四条内容与泰州政策保持一致,另外结合泰兴实际修改条款情况如下:
第一条。增加部分我市个性措施,如“青春泰兴·职等你来”线上用工招聘活动等内容。
第二条。泰州、泰兴两级该条政策措施均引用省相关政策,我市政策增加“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1%的政策”表述。
第四条。增加“市级转贷资金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转贷综合费用下浮40%”政策措施,同时将我市创新的“泰贸贷”纳入政策。
第九条。泰兴政策措施修改为“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外贸企业、‘走出去’企业,在下一年度的省切块资金中,给予不超过其当年实缴保费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相对泰州政策为“在省切块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不超过其当年实缴保费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力度减小,主要由于市级未有专项配套资金支持。
第十一条。增加《泰兴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开展精准服务对接、分类推进实施、协同创新提升“三大工程”等政策措施。
第十二条。增加免费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重点设备节能监测服务,推广适用性“四新”技术等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将泰州政策措施“执行差别化水、气、热和污水处理费的企业”中的“热”(蒸汽)删除,我市目前未对“热”(蒸汽)制定差别化政策措施。同时费用延缓缴纳的期限从泰州政策中的3个月延长至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