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驻泰单位:
《泰兴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索 引 号 | 3212830002/2025-310127 | 分 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4-27 |
文 号 | 泰政办发〔2025〕15号 | 时 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兴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驻泰单位:
《泰兴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