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泰兴市推动基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和十四届市委第119次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
索 引 号 | 3212830002/2025-310136 | 分 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7-25 |
文 号 | 泰政办发〔2025〕25号 | 时 效 |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兴市推动基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泰兴市推动基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和十四届市委第119次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