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发〔2022〕4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泰兴市重大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
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泰兴市重大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泰兴市重大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不断加快拟落地重大产业项目的行政审批进度,全面实现“拿地即开工”目标,根据《泰兴市重大产业项目“容缺并联预审”暂行办法》(泰政办发〔2020〕16号)、《泰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泰政办发〔2020〕25号)要求,现就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改革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定义
“拿地即开工”是指投资主体在项目核准或备案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前,审批部门对涉审资料进行容缺预审,提出预审意见,在符合许可条件后,2个工作日内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多证齐发”。利用“时间差”,变项目“等地期”为审批“加速期”,确保项目拿到土地即可开工建设。
二、适用范围
我市新增用地的重大产业项目。涉及易燃易爆物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输送或者工艺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除外。
三、工作原则
1.坚持自愿申请。容缺预审以项目单位自愿为前提,向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因容缺预审产生的设计、图审等费用,以及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造成项目不能转入正式审批的风险由项目单位承担。
2.注重提前介入。各审批部门对容缺预审项目提前服务、提前辅导、联合谋划,指导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以下简称“属地”)和项目单位制定许可手续办理方案,明确申报材料清单和办理时间节点。
3.实行并联办理。容缺预审以并联为主,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和涉及一个部门多个科室的审批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次踏勘、限时办结。
4.突出规范运作。容缺预审意见仅作为审批部门并联审查的依据,不具有行政许可效力,不作为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项目单位不得挪做其他用途。
5.强化监管服务。各职能部门不得将监管事项作为审批前置条件,增加审批环节和材料。对实现“拿地即开工”的项目,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操作流程
按照“项目申报、容缺预审、项目拿地、同步发证”四个环节,完成项目“拿地即开工”。
1.项目申报。建立“拿地即开工”项目库。项目通过落户预审及核准或备案后,项目单位可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经属地确认后向行政审批局申报。(责任单位:发改委、行政审批局、属地;完成时限:即办)
2.容缺预审。列入“拿地即开工”项目库的项目在办理《规划设计容缺工作图》后,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提前介入原则开展容缺预审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
(1)《用地容缺预审意见》和《规划设计容缺工作图》办理。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项目需提供规划用地选址红线图,落实土地指标,缴纳土地预存款,项目所在属地签署意见,同时附规划用地选址红线图和勘测定界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相关规划和技术规定,6个工作日出具《用地容缺预审意见》和《规划设计容缺工作图》。需要提请有关会议讨论的项目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责任单位: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6个工作日)
(2)总平面图预审。在办理《规划设计容缺工作图》后,项目单位7天内完成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并送审,同步开展施工图初步设计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个工作日完成技术方案审查,若有修改,项目单位应在3天内一次性完成所有修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个工作日出具总平面图预审意见。总平面图方案需要提请有关会议讨论或进行批前公示的项目不受上述时间限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3)人防工程建设预审。根据预审总平面图,行政审批局对项目所涉人防工程建设进行审查,0.5个工作日出具预审意见。(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0.5个工作日)
(4)工程规划许可预审。根据预审总平面图和人防工程建设预审意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审查,3个工作日出具预审意见。(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3个工作日)
(5)施工图设计文件预审。项目单位在总平面图预审完成后,5天内同步完善施工图设计并送审,住建局5个工作日完成技术性审查,若有修改,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应在5天内完成所有修改并重新送审,待复审合格后,住建局即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书。(责任单位:住建局;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6)施工条件预审。施工图设计文件预审结束15天内,项目单位依法通过招标或直接确定方式落实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并完成网上合同信息归集,递交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申请材料并完成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住建局在接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完成施工现场开工条件勘察(含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责任单位:住建局;完成时限:3个工作日)
3.项目拿地。项目单位完成所有预审及相关工作,行政审批局汇总归集各部门预审意见,根据土地挂牌成交日期和交地日期,倒排预计同步发证时间,并开具协办单,告知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0.5个工作日)
4.同步发证。项目交地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总平面图和人防工程建设预审意见以及人防易地建设费缴纳凭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1个工作日,集体建设用地公示期除外)
住建局根据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按照审图合格意见、施工单位确定手续和网上合同信息归集,出具施工现场开工条件勘察意见(含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责任单位:住建局;完成时限:1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局根据人防工程建设预审意见,核发人防工程审批手续;根据相关规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0.5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无法开展预审的,可由属地申请退出项目库;审批过程中如发现入库项目存在违法违规和违反诚信等问题,审批部门可终止预审服务。
五、服务保障
1.一个专班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党政督查室、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拿地即开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高位推动、协同联动、协调矛盾等工作。行政审批局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一个窗口综合受理。在政务服务中心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服务专区设立“拿地即开工”综窗,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变“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实现“一窗办”“一网办”。
3.一张表单材料共享。梳理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阶段审批事项、申报要件和流转环节,归并同类信息和材料,削减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形成标准化服务指南,每个审批阶段提交一套申报材料,由各审批部门共享,不得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
4.一支队伍帮办到底。充分发挥项目审批服务联盟作用,整合审批部门专业力量,全程跟踪服务拟“拿地即开工”项目。行政审批局要加强代办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各属地强化项目代办员队伍管理,开展以跟岗学全链业务、书面测综合素养、年终评服务质效为主要内容的“学测评”活动,全面提升代办服务水平。
5.一套机制高效服务。各审批部门要优化内部审批机制,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党政督查室和行政审批局要建立督查机制,采取线下“对账查”、线上“掌上督”等方式,全程督查项目审批进度,适时通报情况。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各属地“拿地即开工”项目占比、项目办结周期和代办服务质效纳入“三比一提升”工作考核。
“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改革是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创新举措,对于在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履职尽责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不做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
本实施方案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间,如遇改革或政策调整,应适时修改完善。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附件:泰兴市重大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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