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函〔2022〕18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泰兴市建设推广数字政府“苏服办”
总门户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一体化水平,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政府“苏服办”总门户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泰兴市建设推广数字政府“苏服办”总门户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泰兴市建设推广数字政府“苏服办”总门户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政府“苏服办”总门户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22〕134号),共建共享“苏服办”总门户,促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托“苏服办”总门户,坚持应用牵引、供需适配、服务集成、高效安全的原则,推进政务服务网站、移动端、自助终端和办事窗口等全渠道对接“苏服办”总门户,集成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扫码办、免证办、就近办、一次办,力争到2023年,全面融入“苏服办”服务体系,基本实现“苏服码”全面应用,普遍实现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
二、构建“苏服办”服务体系
(一) 推广“苏服办”服务品牌
1.统一“苏服码”规范标识。认真学习贯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苏服办”移动端、政务服务中心、“苏服码”等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突出“苏服办”统一标识形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街道))
2.推进“苏服码”“法人码”融合。依托泰兴市“一码通”平台,加快泰兴“法人码”建设,推广“法人码”应用,推进预约、叫号、办事一码通办。全面打通“法人码”与“苏服码”数据接口,积极融合对接企业和群众各类电子证照,将“法人码”打造为泰兴法人的主要数字身份识别码。(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管理局)
(二)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系统整合
1.推进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加快推进江苏政务服务网统一入口、泰兴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统一受理的“一网通办”模式。在省级建成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后,没有专网支撑的事项全部通过泰兴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数据统一汇聚、统一报送。(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管理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推进简易事项“掌上办”。依托“苏服办”APP泰兴旗舰店,梳理各部门简易办理的高频事项,形成简易事项掌上查询、办理清单,持续打造掌上办事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推进线上线下多端融合
1.提升线上服务能力。依据省、泰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苏服办”标准规范,及时梳理维护江苏政务服务网泰兴旗舰店事项,确保办事指南准确无误,在线办理途径畅通。全面梳理已建成的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加快推进已建成和拟新建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接入“苏服办”移动端泰兴旗舰店。(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街道))
2.完善线下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和水、电、气、公证、法律援助等更多便民服务事项进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帮办代办事项清单。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大智能审批、人脸识别、“扫码亮证”等功能推广应用力度。(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街道))
3.拓展自助政务服务。持续推进综合一体机,以及公安、税务、人社、医保、供电等部门自助服务终端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完善自助服务终端办事指南,联通泰兴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实现自助申报、后台审批。拓展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医保政银合作深度,进一步扩大政银合作范围,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银行自助服务终端。(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管理局、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供电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完善“12345”政务总客服
建立健全“12345”热线服务机制,提供“7×24小时”人工服务,多渠道、全口径受理政务服务诉求。建立诉求流转衔接机制,提高诉求集中处置能力。深化拓展“一企来”,提升服务企业质效。推广江苏“热线百科”智能客服,方便企业和群众快捷精准获取服务信息。加强业务培训和人员管理,确保热线接通率,以及工单派送及时性、精准性。严格落实跟踪回访制度,实行闭环管理,对涉及政务服务重点人群、重点事件的不满意诉求,进行全程跟踪,加强督办处置。(责任单位:市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
(五)强化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等要求,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防护体系,不断提升系统和数据的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实战化、常态化攻防演练,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日常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政务服务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提升“苏服办”服务效能
(一)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
1.深化“一网通办”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优化业务协同,深化公共数据共享应用,推进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数据交互,增加异地服务供给,形成“市域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清单。持续扩大“一件事”改革覆盖面,推动更多高频“一件事”全流程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管理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基于自然人身份信息、法人单位信息等认证资源,各部门全面整合业务系统,主动与上级部门进行数据融合对接,统一身份认证标准、规范身份认证渠道,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认证、全网通行”。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构建企业和个人电子签章服务机制和体系。(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管理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拓展电子证照应用。统筹各部门梳理汇聚已产生的各类证照数据,统一扎口报送,充实省、泰州市证照信息库,进一步夯实基础数据库。扩大个人证照应用,推动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结(离)婚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不动产权证等个人常用证照的电子化应用。拓宽企业证照应用,实现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住建局、交运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推动惠企政策公开
推进我市企业服务平台与省“苏企通”平台对接。建立惠企政策直达机制,主动向企业推送惠企政策,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针对确需企业申报的惠企政策,开展事项化梳理,及时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方便企业一次申报、快速办理。(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优化综合监管
深入学习《江苏省监管数据标准规范》,依托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依据省、市、县(市、区)、镇(街道)四级监管事项一张清单,对监管事项全面认领,理清监管责任链条。创新非现场监管手段,对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全时段动态监管。监管数据实时报送,全面提升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覆盖率。(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
(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和效益
启用泰州市统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停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根据省、泰州市统一部署,推进“苏服码”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应用,推进全省一码查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市场主体信息,实现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药品集中采购等交易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深入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交易,规范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苏服办”总门户建设、推广、应用工作纳入数字政府工作重点,按照省、泰州市统一部署和“苏服办”总门户标准,统筹推进全市各类政务服务系统与“苏服办”总门户对接、数据汇集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推广。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平台等多渠道,持续、有力开展“苏服办”品牌宣传和服务推广,对有效做法、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逐步建立起公众知晓度高、品牌传播度广、社会美誉度强的“苏服办”品牌。
(三)健全运营运维机制。加强“苏服办”总门户对接、日常运营和技术维护等经费保障,加大政务服务系统人力和技术保障力度,推动“苏服办”总门户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形成全省一体、政企联动、省市协同的新型运营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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