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888/2022-06777 分 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8-31
文 号 泰政办函〔2022〕17号 时 效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兴市关于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9 16:39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政办函〔202217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泰兴市关于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大力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便利化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便利化水平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泰兴市关于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31日  


泰兴市关于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大力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群众办事

便利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便利化水平的通知》(苏政办函〔202233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效能,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即江苏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掌上办理、无接触办理,切实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便利化水平,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1.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不见面办理。针对疫情防控中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急事要事难事,抓紧推出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减征六税两费和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等服务网上办理。扩大一件事改革覆盖面,突出重大项目建设审批、新生儿出生、就业登记、青年人才落户、我的不动产、开药店等一件事改革。加快推进泰企汇平台与省苏企通平台互联互通,依托泰企汇平台开展政策直达服务,精准推送和快速办理惠企政策,对确需企业申报的惠企政策,开展事项化梳理,及时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方便企业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办理。结合省内通办清单,落实省内通办工作机制,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快实现高频事项省内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异地可办。(市税务局、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健委、公安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应用留抵退税服务专区,推动留抵退税政策在线直达快享。面向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需求,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按照省统一部署,依托一体化平台留抵退税服务专区,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留抵退税政策查询、网上办理、评价反馈等一站式服务,推广留抵退税预填确认制,简化退税流程,实现申请即办、高效退税,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增添动力。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推广,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动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市税务局、财政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平台服务功能,拓展电子证照应用范围。持续优化泰兴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功能,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推动更多适合网上办理的事项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拓展居民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应用事项范围,持续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并有效支撑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线上线下协同,压减跑动次数和办理时间。积极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延伸、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为群众提供就近办便捷服务。依托市三级四方协调联动平台,建立健全线上线下高效协同的政务服务咨询服务体系。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一体化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采取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等方式,提供预约服务、错时服务、延时服务,减少现场排队和业务办理时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疫情防控信息服务

5.推广使用苏服办”APP“疫情防控服务专区,畅通疫情防控信息服务渠道。推广使用苏服办”APP“疫情防控服务专区,发挥苏康码、通信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查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查询等疫情防控信息集成显示优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畅通7×24小时在线互动交流渠道,充分利用12345热线等收集、处理企业和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管理局、卫健委、公安局、交运局、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苏康码等疫情防控数据高效应用,提供便捷出行服务。深化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通信管理等部门数据比对,进一步提高苏康码赋码的精准性、时效性。推动实现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领取等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指引和配套服务设施,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中便利老年人等群体出行的各项措施,不得将苏康码作为特殊群体通行的唯一凭证,对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出示纸质证明、使用离线健康码等替代措施。有条件的政务服务场所要为老年人等群体设立无健康码通道,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市工信局、人社局、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防控区域内纾困解难网上保障能力

7.围绕办事需求,全力保障网上办事和信息服务。充分发挥12345热线作用,及时响应居民需求,采用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方式,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区域内居家群众办理必要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为居家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等群体,提供生活用品代购、上门办理、代收代缴、挂号取药等服务,有力保障好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基本生活和生活物资供应。(市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全力支持助企纾困政策落实。依托12345“一企来企业服务专线和泰兴企业服务平台,便捷受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区域内市场主体有关复工复产、物流和仓储运营等诉求,建立企业诉求办理快速响应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防控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工作机制,实现企业诉求高效收集、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市工信局、发改委、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围绕疫情防控期间货车通行、停靠需求,优化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相关服务。按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全国互认工作部署,落实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网上办理、线上线下便捷领取。推动货车司乘人员苏康码精准赋码,不得随意限制货车通行、停靠。(市公安局、交运局、卫健委、工信局、大数据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一体化平台安全高效运行

10.提升一体化平台运行质效。进一步优化升级平台技术能力、运营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加强我市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和专门力量,确保在线服务不打烊。注重网络安全防护和数据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和隐患。(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动跨平台数据有效对接。依托省、泰州市平台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推动电子证照、数据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互认,有力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异地通办,移动端扫码亮证、扫码办事(市大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一体化平台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的重要作用,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各部门依托一体化平台推行网上办事、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落实,适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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