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泰兴市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6日
泰兴市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审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为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步伐,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策划生成阶段联合评审,简化项目审批阶段要件清单,合理划分审批环节,提高项目全流程审批效率,缩短项目审批时间。
二、实施范围
列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工程建设项目(涉及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改变房屋建筑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四条明确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除外)。
三、实施原则
(一)改造实施方案编制
(1)前期摸排:①项目基本情况地址;②现状土地、房产及附属物权属摸底情况;③居民意见征求表;④初步改造计划清单。(以上资料由所属乡镇(街道)提供)
(2)确定计划:①市住建局会同乡镇(街道)、实施单位对初步改造计划清单中的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提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建议,经城建指挥部项目审查,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列入年度城建项目计划组织实施。②乡镇(街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改造项目红线图。
(3)项目实施:①市住建局会同乡镇(街道)确定项目设计任务书;②实施单位落实以下工作:确定招标代理、设计、监理、跟审、施工等单位,办理项目立项和施工许可证、提供项目实施时序计划书以及其它有关工作。
(二)设计方案联合评审
市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对实施单位提供的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方案实行联合评审,出具联合评审意见。
(三)简化流程办理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采取简化流程办理。审批流程简化为立项、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三个阶段,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
四、简化审批流程
(一)立项
使用政府预算内资金的,取消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直接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评审及修改时间﹥)
使用企业自筹资金的,则按要求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1个工作日内办结)
1.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局
(二)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审查
1.老旧小区规划设计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泰兴市关于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豁免清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审核通过后,实施单位按照具体申报的改造项目出具情况说明材料,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予以确认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1个工作日内办结)
2.施工图审查手续。实行容缺预审制,实施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即可申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在取得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且施工图设计复审合格后即办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修改时间))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三)施工许可
1.合同信息网上归集。实施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自行完成合同信息网上归集,申请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
2.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实施单位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后,在不改变既有建筑主体结构安全性等基础上对现场开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单位出具书面承诺后,市住建局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2个工作日内办结)
3.施工许可手续。市行政审批局在收到实施单位的施工许可申请后,按照简化程序办理施工许可手续;(1个工作日内办结)
4.开工前核查。实施单位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后,应当按照事先承诺的内容督促参建各方完成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在确认达到开工标准后,向市住建局提出联合现场踏勘申请,市住建局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符合条件后出具准予开工告知书。(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现场整改时间))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行政审批局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机制,加强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把“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各部门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行好本部门本单位工程建设领域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强化推进落实。
2.加强审批协作。各部门、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加强沟通,按照各自职责,围绕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工作要求,全面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实现全市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同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最新工作要求,积极反馈本地的亮点举措、特色工作,努力争取上级的支持和认可。
3. 强化效能督查。坚持定期督查,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督查,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和责任单位限期闭环整改。
4.杜绝“体外循环”、“隐性审批”。各审批责任部门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告知承诺、材料共享、限时办结”的审批服务模式,持续有效杜绝“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问题。
附件:1.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联合评审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