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870/2020-00104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广陵镇 发文日期 2020-02-29
文 号 时 效

关于开展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9 13:24 信息来源:泰兴市广陵镇 访问次数:

机关相关人员:

为认真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工作,确保我镇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参考率和考试合格率双达标,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现就我镇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镇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学习方式

(一)日常学法。可通过电脑网页端口或手机APP(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法宣在线”软件)开展在线学习。年度基础学分需累积达到5000积分,达到5000积分的学员日常学法成绩为满分,换算为100分,并按40%折算为年度学法成绩。年度基础学分未达到5000积分的学员不得参加年度在线学法考试。

(二)年度考试。为检验学法成效,在12月份,市法宣办将统一开展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活动,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考试试题实行百分制,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题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考试成绩将按60%折合为年度学法成绩。

(三)学法成绩。日常学法成绩与考试成绩之和为本人年度学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不及格的学员,市法宣办将视情况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学员,视为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由市法宣办报送相关干部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四)督促检查。市依法办将“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纳入对镇的法治建设考核,镇法治办(司法所)将定期对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检查,并进行通报,对年终因学习积分未达标或考试为通过的人员将予以问责。

四、积分规则

1.登录积分:用户每次登录系统得10积分,每日上限为20分;

2.学习积分:每连续学习30分钟以上获得40积分,每日上限为80积分;

3.做题积分:每次做练习,分数不少于60分,可得50积分,每日上限为100积分。

结合登录学习和参与练习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积分,每位学员每月登录进行在线学法的次数需不低于4次。


2020年2月28日

附件1: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安排表.doc

附件 2:学员在线学法考试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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