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深入开展,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6月4日至6月6日,我局分4个工作组对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务监督和村(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按照“突出重心重点、力求全面覆盖”的工作要求,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以村务公开、村务监督、村(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情况为重点,通过现场督导、查阅台账等多种形式,共抽查了全市16个乡镇(街道)200个村(居)。从督查情况来看,大部分乡镇(街道)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良好;尤其是滨江镇和黄桥镇,相关工作先期已经提前介入,并能按照工作要求,抓好推动落实。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督查中也发现,部分乡镇(街道)、村(居)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具体工作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硬件设施不到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泰委办发
〔2018〕97号)明确要求:“村(居)务公开栏面积一般不少于10平方米”,但仍有部分村(居)面积严重不达标,济川街道西郊社区,姚王镇朝阳村,新街镇霍庄村、倪浒村因装修、搬迁等原因,村务公开栏未能及时新建到位。虹桥镇通石村、分界镇分界村、开绿村公开栏位置设置不合理,不便于群众观看。虹桥镇季桥村、毗卢村等公开栏与宣传栏混用。河失镇、姚王镇大部分村(居)以及黄桥镇双桥村、济川街道商井社区、蔡巷村、张庄村仍未按四大板块的要求分类设置栏目。济川街道跃进社区、众贤村,宣堡镇张河村,根思乡兴许村公开栏卫生状况较差,附近杂物未能及时清理。全市面上普遍存在江苏社区标识不全、村(居)务公开意见箱未设置(或设置位置与公开栏距离较远)等现象。
2.公开内容不规范。从督查情况来看,部分村(居)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张贴凌乱;一些村(居)公开内容缺少印章、不签字或无公开日期,存在突击公开、补课公开、应付公开等现象。新街镇东申村、宋福村、叶利村,济川街道东联社区、国庆新村、房元村基本无2019年度村务公示内容;济川街道复兴社区仅有财务公示内容,大生村仅有农田补贴公示内容,无其它公开内容;虹桥镇七圩村,滨江镇联杨村,姚王镇桑木村、东阳社区、新镇居委会,广陵镇马庄村、季圩村等村(居)公开栏中仍有2018年度公开内容。济川街道众贤村、古溪镇顾庄村、珊瑚镇八达村公示内容严重不全,张贴相当混乱。滨江镇翻身村村务公示内容不全面,财务公示内容更新不及时、存在错误;服务公示内容需整理完善。济川街道南殷村村务公开内容不全、缺少印章,张贴内容混淆,无意见箱和监督电话。
3.台账记录不完善。此次督查过程中发现,一些村(居)不注重资料的保存,存档资料未能按季分类整理,济川街道复兴社区、东联社区、南郊村、蔡巷村、陆桥村,黄桥镇秦庄村、姚王镇东阳社区、分界镇沿界村相关台账资料不能及时提供,济川街道众贤村、分界镇张竹村部分台账甚至没有记载。济川街道、新街、河失等乡镇(街道)对村(居)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督促,“五会”制度概念不清、会议都记录在一个本子上、缺少村民(小组)大会(会议)记录本等季度检查通报的问题依然大面积存在,济川街道府前社区、新街镇金干村、东申村未能提供“五会”会议记录。济川街道、古溪镇、新街镇对村(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不力,村(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资料未按要求整理归档,新街镇南新街村无相关台账资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思想认识要再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促进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作为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折不扣落实好相关要求,特别是要重点围绕村务公开阵地达标、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公开台账设置规范和村监委会作用有效发挥等重难点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认识到位、责任明确、推进有力。
2.整改措施要再细化。此次督查,我局工作人员向相关村(居)、乡镇(街道)民政办负责人现场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出具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问题整改告知清单》(下简称《告知清单》)。请各乡镇(街道)民政办针对《告知清单》中反馈的问题,迅速组成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实地督导相关村(居),狠抓工作落实,逐项对账销号,全面落实整改,相关整改工作务必于6月10日前完成。
3.督促指导要再强化。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在抓好已督查村(居)存在问题整改的基础上,要认真总结、举一反三,全面检查辖区内各村(居)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覆盖、不遗漏;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目标管理考核结果运用。我局将对重点村(居)及问题突出的村(居)适时组织“回头看”,通过问题交办、通报曝光、抄送市纪委监委等手段,对整改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情形,加大问责力度,实行责任倒逼,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反馈表(此表发至各乡镇、街道)
2019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