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056/2017-04662 分 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泰兴市张桥镇 发文日期 2017-02-21
文 号 张政发[2017]9号 时 效

张桥镇2017年林业绿化工作考核意见

发布日期:2017-02-21 00:00 访问次数:

张桥镇2017年林业绿化工作考核意见

各村(居):

为进一步加快全镇林业发展步伐,以坚持绿化与“三化”(珍贵化、彩色化和效益化)相统一为目标,实行以珍贵彩色树种(如银杏、榉树、香椿等)打框,“三杉”(落羽杉、水杉、池杉)织网,常绿苗木进行点缀,打造以高标准农田为主体的生态防护网络,完成市政府交给的造林绿化任务,促进全镇林业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2017年各村(居)的林业绿化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具体意见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按百分制计算,除进行单项考核外,同时将得分折算记入对村(居)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对村重点工作绩效考核。

1、完成指定路段及河段的绿化(30分)。完成镇交任务及通过验收的计满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2、完成栽植株数(20分)。完成镇交新栽株数且成活率达90%的得满分。完不成任务数且成活率低于90%的不记分。

3、新建、完善农田林网任务(30分),完成镇交任务验收合格的得满分,完不成任务数的按比例计分,经过验收达到全覆盖的加10分。

4、建设、完善绿色通道(5分)。已建的绿色通道弱树枯苗及时更新、缺株补栽,不完善的不得分。

5、完成通村道路绿化达标并通过市验收记15分,栽好胸径3㎝以上的常绿树,乔灌木搭配不完善不记分。

6、确定为森林生态示范村(居),市验收不通过的村(居)倒扣20分。

二、考核加减分项目

1、超额完成镇交栽植任务数,每超10%2,10分封顶。

2、大力鼓励发展连片经济林、围庄林及林下经济,每新建成连片经济林50亩加8分,新发展林下经济50亩加6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引进“三资”5万元以上投入林业的加记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5万元加记1分,利用外资5万美元以上投入林业加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以引资合同、协议为主要依据,并实地考核)。

4、为本镇提供现场每次加记5分,为泰兴市提供现场加记8分,为泰州市以上提供现场加记10分。同一现场在同级重复使用每次加记5分(以通知和农技服务中心记载的资料为准)。

三、奖励扶持办法

①镇政府按各村(居)林业绿化任务,由各村(居)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规定自行组织购苗。树苗的品种、规格、价格、质量须经村(居)两委会研究确认,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一周后方可实施。

②确保栽植质量,管护到位。保证保存率、成活率达90%以上。保存率、成活率达90%以上的,镇按公布的指导价格补助树款的60%;保存率、成活率达85-89%的,镇按公布的指导价格补助树款的55%,保存率、成活率达80-84%的,镇按公布的指导价格补助树款的50%,保存率、成活率达80%以下的镇不予补助。

③林业绿化工作列入对村(居)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的最低工作标准:完成镇交林业绿化任务且成活率85%以上。

④新建连片高效林业(含桑园)面积达50亩奖1万元,达100亩奖2万元,150亩以上奖励4万元。

⑤镇农交循环线备土费用,镇村二级各负担一半,其余路段备土费用由村负担。

⑥考核办法:3月上旬及年终,农技中心、经服中心、财政所、监察等部门分两次考核验收。

附:张桥镇2017年村(居)林业绿化任务表

201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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