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056/2017-04643 分 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泰兴市张桥镇 发文日期 2017-05-12
文 号 张政发[2017]54号 时 效

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2 00:00 信息来源:泰兴市张桥镇 访问次数:

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村(居):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6日至4月29日

二、检查内容

根据省、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重点对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运输、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工商贸企业、食品药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电梯安全等进行检查。除以上重点领域和范围外,各单位(部门)要从各自实际出发,针对安全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分工

具体检查分工见附件

四、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加强节前大检查工作的领导,镇政府专门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镇安委会主任张鹏飞担任;副组长由镇安委会各副主任担任;组员由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严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各党政负责人要根据所分管的单位(部门)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参与检查。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单位(部门)的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要根据泰州市安全生产网络化管理要求,密切配合,保证大检查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的企业检查,搞一次全面体检,确保大检查不走过场。

3、限时整改,确保实效。检查工作要做到全过程、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相关部门、单位要督促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未制定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或停止生产施工,该关停的坚决予以关停。

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8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检查图片资料和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由分管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镇安委办。联系电话:87576124

附件:1.“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分工表

2.“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2017年4月19日

附件1:

“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分工表

组别

检查内容

负责人

1

危化品

燕荣华

桂益华

单继军

2

烟花爆竹、非煤矿山

张鹏飞

桂益华

陈冬红

3

集聚区工厂企业单位及特种作业场所

顾大元

桂益华

陆华兵

陈冬红

4

学校、幼儿园、医院、食品药品

王洪斌

杨建中

5

农机、农电、路、涵、桥

戴洪星

李建红

朱铁生

6

建筑施工场所、道路交通

张国成

焦德甫

王国祥

7

商场、超市、浴室、网吧、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企业

肖春国

常志群

朱东伟

焦振宇

陆华兵

8

宗教场所

顾兴龙

黄章兰

9

各村(居)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

各村(居)

党组织书记

各村(居)

安全联络员


附件2:

“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单位)名称

发现问题

整改情况

1

2

3

4

注:未完成整改的请另附页说明原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分管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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