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830002/2025-00001 分 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泰兴市元竹镇 发文日期 2025-04-07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元竹镇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5-04-07 09:01 信息来源:元竹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1.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指示,依法制定元竹镇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订元竹镇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根据我市国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元竹镇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

  3.负责元竹镇内基础设施、公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供水、排水、供热、道路、煤气、电信、园林、绿化、环卫、镇容镇貌工作。

  4.管理元竹镇内的经济、安全生产、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综治、信访、镇村建设等行政工作。

  5.负责编制元竹镇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并与市环保部门共同抓好环保管理工作。

  6.协助市国土部门做好元竹镇内土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元竹镇内的拆迁安置工作。

  7.按照有关规定,抓好元竹镇内劳动人事管理日常工作。

  8.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9.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