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021/2024-307406 分 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泰兴市宣堡镇 发文日期 2024-10-21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宣堡镇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10-21 10:19 信息来源:泰兴市宣堡镇 访问次数:

泰兴市宣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编制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规划,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部署,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组织实施辖区内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教育、文化、体育、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残疾人保护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

)统筹协调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各类问题;动员辖区内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推进村(社区)务公开。

)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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