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82X/2021-01243 分 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泰兴市黄桥镇 发文日期 2021-04-09
文 号 时 效

黄桥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09 14:31 信息来源:泰兴市黄桥镇 访问次数:

各村(社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河道管理与保护,健全水环境治理与保护长效机制,根据《泰兴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泰委办发[2017]57号)和《泰兴市2021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泰河长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协同推进河湖保护治理,推动河长制落实落地落细,从全面见效长久见效”“大见成效转变,不断提升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围绕“五水”兴城要求,努力建设一批彰显黄桥特色、惠及城乡全体人民的幸福河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水环境生态保护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绿色发展,处理好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依法管理与科学治理、水资源生态属性与经济属性等关系,促进河道水质自洁功能提升。

2、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3、坚持因河施策、系统治理。立足全镇不同地域、不同等级、不同功能的河道(沟塘)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坚持问题导向,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4、坚持依法治理,长效管护。推动河道依法治理,严格河道水域保护,提高河道自然岸带和生态岸带保有率,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提升河道综合功能。

5、坚持严格考核、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河长制各项制度,严格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全面宣传,提高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河道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按照水韵黄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自然水生态的要求。消除黑臭水体,确保河道资源利用科学有序,河道水域面积稳中有升,河道防洪、供水、生态功能明显提升,“互联互通、功能良好、水质达标、生态多样”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建成,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创建市级示范中沟、庄河各1条。

四、组织形式

(一)河长制建立范围。本镇行政区域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如泰运河、新曲河、焦土港、天星港、季黄河、蔡港、西姜黄河、东姜黄河8条骨干河道,61条中沟,648条庄河河长制全覆盖。

(二)总体构架。建立健全镇、村(居)二级河长体系,镇级设立总河长、成立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实现实体化运作,人员和办公经费落实到位。跨行政区域的河道由上一级设立河长,本行政区域河道相应设置河段河长。

(三)河长组织体系。总河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境内8条骨干河道,分别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河长联络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副河长,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同志担任相应河段河长。

中沟的河长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含副科级以上局局长)担任,庄河的河长由河道所在村(居)两委成员担任。各级河长因职务发生变动的,及时调整到位,接任者自动承担河长职责。

(四)河长制办公室。成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政府316室,承担全镇河长制日常工作事务。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镇长兼任,水务分局局长任副主任。河长制办公室实行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各相关职能科室(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并推进落实河长交办事项,各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不代替各职能科站工作。

(五)工作职责。各级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难以解决的矛盾问题。镇、村两级河长负责本责任区内的河道,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处理好所存在问题,确保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交办、督办河长和上级河长制办公室确定的事项;分解下达年度工作任务,及时提醒镇级河长正常巡河,组织对村(居)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各成员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参与河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工作;全面掌握辖区河道管理状况;负责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河道保护宣传(宣传科、镇村两级河长、各村居)。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河长履职

贯彻落实《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履职要求等,全面压紧压实河长责任。充分运用视频监控、水质自动监测、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提升河湖管护和应急预警能力。镇级总河长组织镇级河长集中巡河一次活动,不定期督查镇、村两级河长的履职情况,镇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2次,并正确使用“河长云”APP进行巡河。(责任单位:镇村两级河长、河长办)

(二)认真组织开展水环境集中整治

巩固河湖整违治乱成果。在干河、中沟“两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回头看”,从严管理,确保已整治的“两违”问题不反弹回潮。推进河湖“乱占、乱堆、乱采、乱建”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把整违治乱工作向集镇区、庄河拓展,组织再排查、再梳理,着力减存量、控增量,实现河湖全覆盖,不断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根据村庄环境“六位一体”要求,结合实际,因河制宜,制定整治计划。(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局、水务分局、镇村两级河长、各村居)

(三)坚持水岸同治,切实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

1、农业污染治理。持续做好河道水质提升和农业污染水体治理,进一步强化控源截污、消劣除黑,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继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如泰运河、新曲河、焦土港、天星港、季黄河、蔡港、西姜黄河、东姜黄河沿线两侧按照相关规定的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关停并转到位(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局、兽医站、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各村居)。

2、工业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常态化,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排污口,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杜绝向河道排放污染物。(责任单位: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3、生活污染治理。继续实施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工程建设进程,重点建设龙季河治污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农村工作局、各村居)

(四)加强水系沟通

持续推进农村活水工程,配合完成天星港整治、黄桥灌区等工程建设,通过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等方式,积极推进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农村水环境整治、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实施清淤疏浚建生态护岸等,综合整治城区及农村水环境。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保护和修复力度,保护挖掘河道文化和景观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涵养水文化,推进水韵黄桥建设。(责任单位: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村工作局、水务分局、各村居)。

(五)加强河道管护制度建设和推行

开展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为河道管理保护提供支撑。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建立由政府牵头、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根据不同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河道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镇政府将对各村居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制定河长巡查及会议、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形成河道管理保护合力。积极创新工作方式,编制河长工作手册,规范河长巡查、协调、督察、考核和信息通报等行为。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建立“河长工作问题交办单”,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查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分局、国有资产管理分局、农村工作局、水务分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司法所、综治办)。

(六)严格河湖执法。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河乱占、乱采、乱建、乱排、乱捕等行为。全面推进“河长+河警长+河道林长”制度,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继续采取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通报、约谈等措施,强化跟踪问效。(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工作局、水务分局、公安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河长、各村(居)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相关职能科室(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河长交办事项有落实、有反馈。对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要抓紧制定本村(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工作进程。

(二)强化宣传监督。积极宣传河长和管护员先进典型,加强基层经验推广及管护成效的宣传,加大河长培训力度。持续开展“模范河长”“示范河道”评选表彰活动。推进河长制文化墙建设,举办幸福河湖摄影作品展、主题征文、中小学生主题绘画作品展等方式,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展示幸福河湖面貌。完善“社会义务监督员”“民间河长”等公益组织,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河湖保护。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健全河湖日常管护机制,织密管护员网络,鼓励增设公益岗位;将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经费支出。健全社会媒体监督体系,建立涉河问题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在河长公示牌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对危害河湖生态安全的问题进行曝光,推动问题整改销号。

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

2021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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