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为根思乡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査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根思乡实际情况,现就2026年度根思乡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公布如下: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行政执法机关(盖章): 根思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彬 联系电话: 18761046866 报备时间: 2025 年 3月 18 日
序号 | 检查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 时间 | 检查 类别 | 检查 方式 | 联合检 查机关 |
1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鹏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3月 | 重点 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2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鹏浩热工技术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3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3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泰州市港湖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3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4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盛远静电除尘设备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4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5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海澄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4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6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泰兴市联众井盖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4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7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海申机电制造(泰兴)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线上填报2025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4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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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思乡人民政府 |
泰兴市浙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4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9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5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10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泰兴市宏明传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5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11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乾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5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12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泰兴市冠美木业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6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13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龙嘉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6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14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泛华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6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15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海仁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6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16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迅航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7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17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铭迪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7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18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祥顺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7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19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华升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8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20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泰州市华尔玻璃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8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21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申浦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8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22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泰州英鸿卫浴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线上填报2025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8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23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中天齿轮制造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9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24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博诚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9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25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泰兴市华梦得新型材料厂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9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26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泰州市博慧国际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9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27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墨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10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28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睿致麟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10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29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中泰展览展示(泰州)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10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30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泰附液压件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10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31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江苏华通电池配件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11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32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泰兴市鑫鹏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11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33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乾泰(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11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34 | 根思乡人民政府 | 欣创(泰州)新型科技建材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执法事项4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重点执法事项6条;《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6条;企业外用工管理重点执法事项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 11月 | 重点检查 | 现场调阅审查 | 无 |
注:1.检查机关为实施行政检查的行政执法机关。2.检查事项要依据本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进行填写。3.检查依据应注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的名称和条款数。4.检查时间要明确到具体月份或季度,不能写全年,特殊检查项目必须全年完成的,要写明第1季度、第2季度、第3季度、第4季度。5.检查类别包括日常检查(如“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等。6.检查方式要注明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其中现场检查包括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年检等。7.如无联合检查机关,则该项填“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