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
1.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性报告的起草、机关事务、档案、史志、保密、信息、文件收发、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负责监督检查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主要领导批示件的办理情况;
2.纪检:负责纪检组织的服务保障工作;
3.人武:负责人武组织的服务保障工作;
4.人大、政协:负责镇人大机关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各界协商议事工作;
二、党群工作局(党建工作办公室)
1.组织:负责党的组织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
2.宣传、统战:负责宣传、统战、侨务、台湾事务、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3.民宗、文化:负责文化、民族宗教等工作;
4.共青团:负责共青团工作;
5.妇联:负责妇联工作;
6.工会:负责工会工作;
7.老干部:负责老干部工作。
三、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
1.司法所:承担基层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协助做好司法调解、法律服务、帮教、社区矫正等相关工作;
2.综治、信访: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协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负责围绕“多网合一”,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网格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建设;
3.教卫体: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体育、红十字等工作;
4.计生: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5.人社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6.民政: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治理等工作;负责殡葬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
7.残联:负责残疾人工作;
8.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伍军人优抚安置工作、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烈军属优抚等工作。
9.一体化平台建设:负责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建设,承担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应急管理指挥、督查考核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
1.工业科技三产、人才: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经济运行、平台建设、项目推进、企业服务等工作;负责招才引智工作,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技术成果转化;负责开展科学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量、标准等工作;负责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协调服务企业融资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
2.经服(统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标准,负责一、二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负责对监管单位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3.招商引税:负责贯彻落实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
五、农业农村局
1.农经中心:负责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制订辖区内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负责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村改革、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三资三化”监管、农村电商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级集体财务核算和农村会计辅导工作;负责土地流转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2.农技中心:负责提供农技、农机服务;负责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
3.水利站:承担辖区内河长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4.六位一体:负责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六、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1.村建:参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房屋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内农村道路、桥梁建设的规划、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和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工作,做好民防(人防)工作;负责征地、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2.环保:负责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管、生态环境长效管护工作。
七、财政局
1.财政: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财政预决算;负责本级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各类资金监管和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组织管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按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解缴和结算工作;负责协税、护税工作、规费征(代)收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综合执法: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及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危化品安全监管、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3.执法辅助人员:
九、为民服务中心
1.综合管理: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
2.督查督办:负责审批监管信息推送,及相关业务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
3.业务审查:负责完善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
4.招投标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
5.零散税收:
6.窗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