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408/2023-10659 分 类 领导信息
发布机构 泰兴市滨江镇 发文日期 2023-06-25
文 号 泰经委发〔2023〕18号 时 效

关于滨江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5 16:35 信息来源:泰兴市滨江镇 访问次数:

泰经委发〔202318

机关各支部,各国有企业、驻区(镇)单位党组织: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滨江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赵 军同志,主持滨江镇党委全面工作。

顾铁军同志,主持滨江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镇财政、审计、农村财务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分管镇财政局。

施 峰同志,主持滨江镇人大全面工作。牵头分管农业农村(含场圃)、综合考核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马甸副中心、现代农业园区。

牵头分管农业农村局、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分管党群工作局(人大)。

张玉建同志,分管党群、综合执法、防违治违、政协联络、文明城市创建、征地动迁、化工企业关停拆除、镇村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镇村交通、宅基地管理和农村建房工作;负责区(镇)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协助分管区(镇)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社会治理和党建法治考核工作。

牵头分管党群工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农业农村局(动迁安置、镇村建设)、农路办。

联系开发区综合管理部、规划建设管理部、投资促进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王 兵同志,分管人社、医保、民政、残联工作;负责镇村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社会事业局(人社、医保、民政、残联)。

赵 超同志,分管镇村工业和服务业发展;负责镇村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镇村交通、宅基地管理和农村建房工作、区(镇)项目建设服务、区外工业企业环保工作。

协助分管农业农村局(镇村建设)、农路办。

联系开发区经济和科技发展部规划建设管理部、投资促进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工商、质监、物价)。

常 昊同志,分管政法、综治信访、社会治理、综合指挥、网格化服务管理、扫黑除恶、退役军人服务和12345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负责消防工作。

分管政法和社会管理局。

联系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司法所。

顾 珩同志,负责纪委工作。

分管党群工作局(纪检)。

张 帆同志,负责开发区相关工作。

丁海容同志,负责农业农村、农村生态环境、长江退捕禁捕、乡村旅游、生态廊道拓展区开发建设工作。协助分管农村财务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工作。

分管河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协助分管农业农村局。

联系开发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部、经济和科技发展部(旅游业),供电所、水利站、兽医站、自来水中转站。

刘 峰同志,负责镇人大日常工作,分管社会事业、为民服务工作;负责教育、文化体育、科普、食品药品安全、红十字会工作。

分管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等)、为民服务中心协助分管党群工作局(人大),分管幼儿园。

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学校。

李 栋同志,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招才引智、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关心下一代、三会方面、党建法治考核工作;协助负责区(镇)机关内部考核工作。

分管党群工作局(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工会、共青团、妇联)。

联系开发区综合管理部(督查考核)。

蒋 彬同志,负责人武、综合执法、防违治违工作。

分管党群工作局(人武)、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

石 岩同志,分管疫情防控、卫生健康、社区(小区)管理、农贸市场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分管社会事业局(卫生健康社区(小区)管理办公室协助分管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医院。

刁丽丽同志,负责宣传、统战、民宗、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分管党群工作局(宣传统战)。

李连锋同志,协助负责社会治理、消防工作。

建立工作职责替代AB岗制度。互为AB岗的领导一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不在岗的,另外的同志代为履行相关职责。具体为:赵军同志与顾铁军同志互为AB岗,施峰同志与丁海容同志互为AB岗,张玉建同志与赵超同志互为AB岗,其他同志根据工作分工互为AB岗。同时,实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中共泰兴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泰兴市滨江镇委员会

20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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