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830002/2024-320600 分 类 征收补偿
发布机构 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4-07-16
文 号 时 效

泰师路南延等地块房屋拆除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6 15:54 信息来源: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本次招标项目为:泰师路南延地块;老羌溪河西侧、酒厂支沟南侧地块;狮子巷、豆制品厂、酱品厂地块;江平路西侧、大庆西路南侧地块;济川路西侧、张立中沟北侧地块。以上地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的构(建)筑物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一标段

发包人: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概况:

序号

拆除地块

建筑面积(㎡)

备注

1

泰师路南延地块  

1507

实际以最终签约协议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2

老羌溪河西侧、酒厂支沟南侧地块

1418

3

狮子巷、豆制品厂、酱品厂地块

2465

合  计

5390


2.二标段

发包人:泰兴市延令街道办事处

项目概况:

序号

拆除地块

建筑面积(㎡)

备注

1

江平路西侧、大庆西路南侧地块

6500

实际以最终签约协议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2

济川路西侧、张立中沟北侧地块

100

合计

6600


二、相关事项

1.残值费按照泰兴市城市改造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泰改建纪〔2017〕18号)确定。

2.在拆除过程中,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必须服从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征收实施单位的管理,按要求完成各项交办任务。

3.本工程标的物只就被拆除房屋交验房时的外观结构现状,不保证被拆除房屋的装饰装潢、附着物完好、无缺损。

4.征收地块四周(含界址)院墙、设备设施、树木、建筑垃圾(渣土)不在发包范围内,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相关单位统一清运建筑垃圾。

5.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环保等相关要求。

6.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 7月(中标房屋拆除施工单位按交房进度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房屋拆除任务)。

三、报名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泰兴市房屋拆除企业名录中,2023年至今无中标工程且无不良记录的拆除单位方可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信用档案)、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及安全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自愿遵守泰兴市房屋拆除管理规定、本房屋拆除招标公告及相关要求。

4.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或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评标办法

1.本拆除工程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所有投标人在2个标段中只能中标1个标段。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ixing.gov.cn)

六、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9时至 7月18日11时30分;

报名地址:泰兴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603(枕淮路2号)。

2.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15时;

开标地点:泰兴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枕淮路2号)。

3.联系人:郭波、王扣平,电话:0523—8763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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