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被征收人多元化的安置需求,结合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相关规定,泰兴市推行房屋征收房票奖励。政策规定在该市城区范围内,由市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给予房票奖励。房票用于购买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抵算票面金额的购房款。奖励金额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核算。
该政策的执行,将有效提升征收工作的群众配合度和房屋征收效率,有力推动该市商品房去库存化进程。
索 引 号 | 888/2023-09980 | 分 类 | 征收补偿 |
发布机构 | 泰兴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5-04 |
文 号 | 时 效 |
泰兴市推行房屋征收房票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