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泰兴市部级科学施肥增效项目-有机水溶肥料潜在投标人应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永信大厦二楼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9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2025年泰兴市部级科学施肥增效项目-有机水溶肥料。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总金额21.1万元
4.最高限价:3.0万元/吨。
5.采购内容及范围:有机水溶肥料,技术参数:水剂,有机质≥180g/L;N+P205+K20≥150g/L;微量元素(至少含Zn、B、Mo三种以上元素):5g/L-15g/L;pH:6.5-8.5;水不溶物≤20g/L。适宜作物包含小麦。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或采购人指定时间内)供货、安装。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将供应货物送至指定地点,经抽检质量合格,供货数量满足需求,完善好相关手续,供货商与农技推广中心进行结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有效期内所投产品肥料登记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9 月 1 日至2025年 9 月 3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每日下午2时3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永信大厦二楼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将领取采购文件的材料送至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永信大厦二楼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以一个PDF文件格式发至电子邮箱296356379@qq.com。
(1)生产厂家的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采购文件费用缴纳证明(未提供的视为未缴纳)。
(2)生产厂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采购文件费用缴纳证明(未提供的视为未缴纳)。
(3)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采购文件费用缴纳证明(未提供的视为未缴纳)。
(4)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采购文件费用缴纳证明(未提供的视为未缴纳)。
4.采购文件费用300元/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8日15点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永信大厦二楼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或持法人代表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现场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9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永信大厦二楼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泰兴市板桥路159号
联系方式:0523-82060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永信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23-87883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钱女士
电话:0523-82060426
项目联系人: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鞠进
电话:0523-87883976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供应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受委托人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采购项目名称) ( 标段)采购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
委托权限:领取采购文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洽各项采购活动事宜。受委托人联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响应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须附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近2年内未因违反采购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做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费用承担
1.2.1无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供应商)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3 保密
参与采购项目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4 语言文字
采购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5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 分包
供应商在成交后不得分包。
1.7 偏离
1.7.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中的内容高于或者低于采购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标准。优于采购询价文件的为正偏离,反之为负偏离。
1.7.2本次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标准不允许负偏离(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第三章采购需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采购需求响应表。)。
二、询价文件
2.1 询价文件的组成
(1)询价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采购合同
(5)响应文件的编制及格式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将在本项目的公告发布媒介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三、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报价构成表及分析说明
(5)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6)采购需求响应表
(7)根据采购文件应列入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3.2 报价要求
3.2.1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应包括询价文件所提供的报价清单中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产品采购、包装、运输、相关部门检测验收、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的所有费用、上下力支、装卸、服务费、开正式发票税金及人工、技术服务、培训和其他投标人应承担的义务和所有伴随服务等一切所需费用;
3.2.2 供应商须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3.2.3 供应商的报价在响应文件中有且只有一个,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响应文件的编制
3.4.1 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和格式”要求进行编制,供应商需另行增加的,应将相关内容和材料编入响应文件相应章节,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询价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 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3.5.1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5.2响应文件正本中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签章的,须在规定内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时,须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3.5.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的签章或签字。
3.6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3.6.1 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出现掉页或者漏页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2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3.6.3 封袋上应标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等内容。
四、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提交
供应商须在2025年9月8日15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永信大厦二楼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2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响应文件未按本章第 3.6.2 条要求密封的。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五、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开标时间:2025年9月8日15时00分。
5.1.2 开标地点: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永信大厦二楼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1.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监标人、记录人、采购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5)采购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采购询价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6)各投标人、采购人代表、监标人(如有时)、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2.2 开标时,如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应当及时当场提出。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采购询价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5.2.3 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如果在现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不得以此为由阻挠开标会议的正常进行。
六、评标
6.1 评标工作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或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的询价采购小组负责,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询价采购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6.2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按照本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并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报价最低的即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供应商报价价格相同时,省绿色产品目录企业优先。出现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序。
采购人将对第一成交候选人提交的所有资料进行考察、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成交资格,并进行公示等相关处罚。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响应文件初审
6.3.1 资格性检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评审标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评审标准: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已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相应年度企业年报的申报,且企业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供应商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公示信息”(或“个体工商户公示信息”)栏的截图,询价小组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供应商提供的截图信息进行核实;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评审标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其依法缴纳税收;
评审标准: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证明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评审标准: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特点,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具备的特定条件:
评审标准:符合询价公告中的规定。
(6)信用查询
评审标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查询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3.2 符合性检查
(1)响应文件的签署:
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 3.5.2、3.5.3 项的规定。
(2)合同履行期限:
评审标准:符合询价公告(采购公告)的规定。
(3)报价:
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 3.2 项的规定。
(4)投标有效期
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 3.3 项的规定。
(5)响应文件份数
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 3.5.1 项的规定。
(6)偏离
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 1.7 项的规定。
6.3.3 响应文件不符合6.3.1和6.3.2中的评审标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6.4 详细评审
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出现报价相同时:①所投货物在《2024年江苏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和技术名录》内的,则所投货物对应的投标供应商优先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②所投货物均在《2024年江苏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和技术名录》内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序。③所投货物均不在《2024年江苏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和技术名录》内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序。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如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预期差距较大,或者依次选择成交人对采购人明显不利时,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
(1)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
(2)财政部门经过处理投诉举报、监督检查,认定成交结果无效的;
(3)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 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6.5.1 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5.2 按照上述的原则和方法调整或者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且不影响评标工作。
6.6 澄清、说明或补正
6.6.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描述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
6.6.2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询价小组可拒绝该投标。
6.6.3 询价小组不会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6.4 询价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的修改不在此列。
6.7对未成交的投标人,采购单位与泰州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须退回响应文件。
七、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发布媒介上予以发布。
八、合同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日历天内,采购人和成交人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参数和性能、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货物。
9.2本次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的70%计取,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产品抽样检测费及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产品抽样检测费由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人指定的检测机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有关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
9.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十、询价文件的解释
本项目的询价文件的解释由采购人负责。
第三章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及范围:有机水溶肥料,技术参数:水剂,有机质≥180g/L; N+P205+K20≥150g/L; 微量元素(至少含 Zn、B、Mo 三种以上元素):5g/L-15g/L; pH:6.5-8.5; 水不溶物≤20g/L。适宜作物包含小麦。
2、投标人中标后,须按采购方要求将肥料分别送到指定地点,并完善相关手续。(提供收货人收条,并提供收货人与所送叶面肥的合影,中标人盖章)。
第四章合同条款(初稿)
泰兴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供货单位: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
住所地: | 住所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等详见合同附件1。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泰兴交付价),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当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当以招标文件为准,但如果投标文件的承诺高于招标文件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3.免费质保期1年(验收合格后起算),免费质保期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之前将货物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详见合同附件2)。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供货时,甲方将对所供商品进行随机抽取样品,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抽检不合格,乙方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货物运抵后,由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对乙方所供货物的数量、规格进行初验,由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在验收单上签字。如发现非合格产品或明显瑕疵等原因,甲方或甲方授权人有权拒收。
5.货物的标准: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完全符合本合同或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第九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采购货物由供货商与甲方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将供应货物送至指定地点,经抽检质量合格,供货数量满足需求,完善好相关手续,供货商与农技推广中心进行结算。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由乙方按合同总价的5%承担违约金。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暂停一至三年参加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
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7.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的采购活动。
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供需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泰兴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各执一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编制及格式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报价构成表及分析说明
(5)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6)采购需求响应表
(7)根据采购文件应列入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内容及编制要求
2.1开标一览表
2.1.1 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
2.1.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响应文件中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价格一致。响应文件报价明细表中的价格及其它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不一致的,评标时一律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1.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2 报价函
2.2.1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
2.2.2报价函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时,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2.2.3报价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格式见附件。
2.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4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析说明
2.4.1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表格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2.4.2投标报价构成表及分析说明见附件。
2.5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5.1该部分内容是资格性审查和综合评分的依据,投标人应根据第二章评标方法的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提供相应的材料。
2.5.2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应包括而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已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相应年度企业年报的申报,且企业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供应商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公示信息”(或“个体工商户公示信息”)栏的截图,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供应商提供的截图信息进行核实;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开标前一段时间的缴税证明及开标前一段时间的缴纳社保证明。
(4)按照采购文件特定条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6采购需求响应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并对照评标办法中的响应性评审因素,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采购需求响应表。
2.7投标人认为应列入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2.8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2.8.1响应文件封袋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投标人公章)
在本项目开标前不得启封
2.8.2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投标人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泰兴市部级科学施肥增效项目-有机水溶肥料 | ||||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配置/含量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1 | |||||
2 | |||||
3 | |||||
4 | |||||
投标单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 |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 / |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
其他事项声明 | 按照实际投标标段内容填写。 |
投标人名称(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8.4报价函
报价函
致: (采购人名称) :
根据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方承诺如下:
1.投标单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投标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2.我方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响应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我方承诺:
(1)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
(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我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名称(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此处投标单位需按照企业实际类型进行勾选);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此处投标单位需按照企业实际类型进行勾选);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8.5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析说明
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析说明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数量 | 价格 | ||
单价 | 合计 | |||||||
备品备件费 | ||||||||
运输和保险费 | ||||||||
技术服务费 | ||||||||
其他 | ||||||||
投标总价 |
投标人名称(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按照实际投标标段内容填写)
2.8.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8.7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
委托权限:领取采购文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提交、澄清、说明、补正响应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范围内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2.8.8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泰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我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的采购项目,在此郑重声明:
我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日期:
2.8.9采购需求响应表
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 投标货物名称 | 询价文件规定的货物参数和标准 | 投标货物的参数和标准 | 备注说明 |
1 | 见询价文件 第三章采购需求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按照实际投标标段内容填写,所投企业需在备注说明中注明所投产品种的生产企业。)
2.8.10投标人认为应列入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