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30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对泰兴市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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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编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时间 | 文号 |
1 | 欧技工业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 喷漆房技改项目 | 2021.6.24 | 泰行审批(泰兴)【2021】20156号 |
2 | 泰兴市至光针织厂 | 年加工绣花30万片、印花100万片项目 | 2021.6.24 | 泰行审批(泰兴)【2021】20157号 |
3 | 中科同帜半导体(江苏)有限公司 | 半导体封装设备生产项目 | 2021.6.24 | 泰行审批(泰兴)【2021】20158号 |
4 | 泰州兴普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年产1100kg大规模药用多肽类原料药项目 | 2021.6.28 | 泰行审批(泰兴)【2021】20159号 |
5 | 泰兴市志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铝氧化染色工序技术改造项目 | 2021.6.30 | 泰行审批(泰兴)【2021】201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