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泰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有关规定,现发布《2019年度泰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局长 郑逸新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综 述
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工作要求,以向环境污染宣战九大攻坚和“263”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环境空气质量
一、城区环境空气
2019年,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与2018年相比有所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7.8%,比2018年提高1.9个百分点。我市城区环境空气6项指标中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浓度同比有所下降,但这2项指标仍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受其影响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未达二级标准。
2019年,我市城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降低8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上升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降低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上升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为1.5毫克/立方米,比2018年降低0.6毫克/立方米;臭氧浓度为170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降低2微克/立方米。
二、酸雨
2019年,全市降水总量为883.5毫米,降水pH年均值为6.07,pH年均值比2018年下降0.02,全年未出现酸雨,我市为非酸雨区。
三、降尘
2019年,我市降尘监测点(国控点)降尘量为4.3吨/平方公里·月,达到5吨/平方公里·月的考核目标要求;与2018年相比,降尘量降低了0.1吨/平方公里·月。
声环境质量
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19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6分贝,与2018年相比,平均等效声级上升了0.2分贝,声环境状况稳定。其中等效声级60分贝以下的地区面积占总网格面积的79.5%。生活住宅区、文教区、行政办公区均处于较好的声环境中,声级值偏高的主要是商业区、工业区及交通干线两侧。
二、道路交通噪声
2019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4分贝,与2018年下降了0.1分贝。各干道等效声级在63.7~74.2分贝之间,高于70分贝的路段长度占3.7%。
三、功能区噪声
全市功能区定点噪声监测点位7个,其中1类功能区3个,2类功能区1个,3类功能区1个,4类功能区2个;2019年,我市1类区、2类区、3类区、4类区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昼夜等效声级分别为53.7分贝、57.2分贝、60.2分贝、65.1分贝。
水环境质量
一、饮用水源
我市实行泰州市区域联合供水,水源地为长江干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永正水源地。根据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数据,2019年水源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二、地表水
2019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较2018年有所改善。全市纳入国家、省、泰州市考核的11个监测断面中,有8个断面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达标率为72.7%;8个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占72.7%;处于Ⅳ类的水质断面有3个,占27.3%;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纳入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Ⅲ水质比例均比2018年提升9.1个百分点。
(一)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
2019年,古马干河马甸闸西断面被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全年整体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与2018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二)省考核断面
2019年,如泰运河冷库码头和砂石场两个监测断面被列入省考核断面,如泰运河冷库码头断面和砂石场断面全年平均水质为Ⅲ类,达到水质考核目标要求。与2018年相比,2个断面水质类别无变化。
2019年,靖泰界河毗芦大桥监测断面被列入省趋势科研、泰州市考核断面,断面全年平均水质为Ⅳ类,未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类别与2018年相比持平,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
2019年,羌溪河大庆桥断面被列入省城市水环境考核断面,断面全年平均水质为Ⅳ类水质,不能满足考核目标要求,较2018年相比水质变差。
(三)泰州市考核断面
2019年,长江过船码头、东姜黄河北关桥、靖泰界河广陵大桥、焦土港张桥大桥、宣堡港宣堡大桥、西姜黄河霍庄桥等6个断面被列入泰州市级考核断面。2019年,过船码头为Ⅱ类水质,宣堡大桥、霍庄桥、广陵大桥、北关桥4个断面为Ⅲ类水质,以上5个断面水质均满足功能区划和Ⅲ类水质考核目标要求;张桥大桥为Ⅳ类水质,不能满足功能区划和考核目标要求。与2018年相比,过船码头、霍庄桥、广陵大桥、北关桥4个断面水质改善;宣堡大桥断面水质持平;张桥大桥断面水质变差。
三、地下水
全市共设置20眼地下水监测井点,其中承压层8眼、潜水层12眼,实际监测19眼井点(黄桥电厂井点由于企业停产无法监测)。2019年,19眼监测井点中1眼水井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15眼水井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要求、3眼水井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V类标准要求,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总硬度、氨氮、总大肠菌群等。与2018年相比,2眼水井水质好转、4眼水井水质变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