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141/2020-320376 分 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0-03-02
文 号 时 效

关于成立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2 10:18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泰环发202010

关于成立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省、市委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吴小平

常务副组长:杨剑平(负责联系黄桥工业园区、黄桥镇)

员:季维锡(负责联系虹桥工业园区、虹桥镇、张桥镇、曲霞镇)

余兴荣(负责联系高新工业园区、姚王镇、河失镇)

葛学勤(负责联系经济开发区、滨江镇)

周新忠(负责联系农产品加工园区、新街镇、元竹镇)

昕(负责联系珊瑚镇、分界镇、古溪镇、广陵镇)

常宏兵(负责联系城区工业园、济川街道、根思乡、宣堡镇)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在组长、常务副组长领导下,负责指导、督查所联系乡镇(街道)、园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宏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永福同志、陈其新同志为联络员,主要负责与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泰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局、泰兴市安委会办公室对接联系,制订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筹备会议,协调工作,汇总报送各类集中整治报表。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检查室,葛学勤同志兼任现场检查室主任,吴新圣同志为副主任,主要围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包括泰兴市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方案、泰州市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整合全局力量,按序时进度组织执法检查,对一般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2020123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