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141/2017-07955 分 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7-09-05
文 号 泰环委办〔2017〕22号 时 效

关于下达泰兴市2017年度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5 00:00 信息来源:泰兴市环保局 访问次数:

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下达泰兴市2017年度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削减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确保完成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根据《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泰州市2017年度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的通知》(泰政办发〔2017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将我市2017年度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分解下达,任务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度,化学需氧量削减目标为5.21%,削减量最低

1149吨;氨氮削减目标为5.23%,削减量最低为140吨;总氮削减目标为3.71%,削减量最低为210吨;总磷削减目标为3.89%,削减量最低为21吨,二氧化硫削减目标为5%,削减量最低为407吨;氮氧化物削减目标为5%,削减量最低为332吨。

  二、工作要求

  各有关乡镇(街道)、园区,市各有关部门、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既定的减排目标任务,认真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减排工程项目建设,落实各项关键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要认真做好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以备检查考核。市政府将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园区目标管理考核、部门绩效考核和企业评级考核体系。对任务完成及时,顺利通过上级核查认定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和企业,坚决实施建设项目“区域限批”、“行业限批”和企业限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造成年度目标不能如期实现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泰兴市2017年度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表

  泰兴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76月22

附件:泰兴市2017年度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表

序号

名称

项目内容及要求

2017年度减排量(吨)

COD

NH3-N

TN

TP

SO2

NOX

1

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

新建设计能力3万吨/日,其中一期1.5万吨/日中水回用工程。

273.75

27.4

82.2

2.74

-

-

2

泰兴市河失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设计能力0.2万吨/日的乡镇污水处理厂

54.75

5.48

5.48

1.64

-

-

3

泰兴市分界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设计能力0.1万吨/日的乡镇污水处理厂

54.75

5.48

5.48

1.64

-

-

4

泰兴市珊瑚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设计能力0.1万吨/日的乡镇污水处理厂

54.75

5.48

5.48

1.64

-

-

5

小化工关停

对不在经济开发区的小化工企业关停(不少于10家)

200

50

10

2

-

-

6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对禁养区内养殖场实行关停(不少于10家)

450

45

65

6.5

-

-

7

非重点减排

工程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河道清淤等工程

300

20

40

5

-

-

8

泰兴市三峰

环保能源

有限公司

2016年结转工程

-

-

-

-

271

164

9

中海黄桥热电(泰兴)

有限公司

2016年结转工程

-

-

-

-

185

312

10

江苏齐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替代

-

-

-

-

136

58

11

江苏天成超纤革业有限公司

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替代

-

-

-

-

170

100

12

泰兴市金江

化学工业

有限公司

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替代

-

-

-

-

52

22

合计

1388

158.84

213.64

21.16

814

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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