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及时就地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
专项行动和环保局长大接访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及时就地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环保局长大接访活动的通知》(苏环办[2016]49号)文件精神,现决定,从3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2016年及时就地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环保局长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做好我市环境信访工作。以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及时就地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环保局长大接访活动的通知》(苏环办[2016]49号)为指导,以中办、国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环保部《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为依据,进一步畅通群众环境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从环境信访问题源头预防、环境矛盾法定途径办理、群众诉求就地化解入手,为全面完成年度环境信访工作目标任务打好基础。
二、工作措施
(一)着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源头预防,全面深入排查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环境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区分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矛盾,分门别类,逐案分析,逐一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坚持责任到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问题矛盾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头。
(二)全力抓好积案攻坚化解工作。认真梳理积案和重信重访问题,按照“一案一策”的原则,集智攻关,逐一拿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和措施。坚持包案制度,各有关单位负责人是推动积案攻坚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各级政府有关领导包案化解环境信访难题。包案领导要严格落实“五包”(包情况掌握、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责任制,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
(三)严密组织环保局长大接访活动。本着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制定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公告、预约、接访、交办、督办、反馈、公布”等7个环节,严密组织,稳步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集中力量下大力气多解决辖区内新老环境信访问题。
(四)认真组织环境信访约谈。我局将参照省厅的做法,对问题突出的所辖乡镇及辖区进行环境信访约谈,帮助督促基层有效解决信访难题。
三、方法步骤
及时就地化解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深入开展环保局长大接访活动(3月1日至5月31日),进行全面排查。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细致的滚动排查,把环境信访积案作为排查的重点,对排查出来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矛盾纠纷要分门别类,逐件按诱因、属地、责任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档,为明确责任、跟踪管理和集中化解打好基础。各单位排查工作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请于6月10日前书面报局信访室。
集中化解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主要任务是,各单位对排查出的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和环境信访积案,要导入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明确责任,集中化解,做到“三个到位”,即责任主体到位、化解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对暂时没有政策依据但确实需要解决的环境信访问题,要拓宽思路,参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对环保一家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缠访闹访问题,要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政法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体制机制优势,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确保各项环境信访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各单位环境信访问题集中化解情况,请于9月5日前书面报局信访室。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任务是,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三化”,即矛盾排查常态化、解决问题机制化、工作措施规范化,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各辖区要及时总结本次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将成功经验固化下来,努力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分工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环境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我局将总结推广一批以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的源头预防、排查化解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路作用,提升全市环境信访工作水平。各有关单位专项行动经验总结和机制创新情况,请于10月15日前报局信访室。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行动是着眼当前环境信访工作形势,为确保年度环境信访工作目标实现、任务完成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落实“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把此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结合开展“严执法,善作为,争做忠诚环保卫士”学习实践活动,科学筹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
(二)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对本部门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总责,强势推动,将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个人员,明确任务、明确标准、明确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疏漏的专项行动工作体系。
(三)严格考核奖惩。专项行动结束后,我局将对各有关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排查不细致、问题解决不得力、进京赴省越级上访不降反升的予以严厉批评和通报;每月环境信访月分析中将通报各有关单位信访查处、办结及跟踪督查的情况,并以此作为进行年度信访工作绩效考核的依据,严格考核奖惩。
附件: 泰兴市环保局长大接访活动计划表
泰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1日
附件
泰兴市环保局长大接访活动计划表
大接访活动时间安排 |
接访 地点 |
接访局领导 |
参加接访 部门和人员 |
时间 |
||||||||||||
姓名 |
职务 |
|||||||||||||||
3.1 |
3.11 |
3.23 |
4.5 |
4.15 |
4.27 |
5.10 |
5.20 |
6.1 |
7.27 |
9.21 |
11.23 |
市环保局一楼调解室 |
吴小平 |
局长 |
郭建 许卫东 |
8:00~ 11:30 |
3.2 |
3.14 |
3.24 |
4.6 |
4.18 |
4.28 |
5.11 |
5.23 |
6.8 |
8.3 |
9.28 |
11.30 |
杨剑平 |
党组副书记 副局长 |
白学军 许卫东 |
||
3.3 |
3.15 |
3.25 |
4.7 |
4.19 |
4.29 |
5.12 |
5.24 |
6.15 |
8.10 |
10.12 |
12.7 |
季维锡 |
副局长 |
孔德伟 许卫东 |
||
3.4 |
3.16 |
3.28 |
4.8 |
4.20 |
5.3 |
5.13 |
5.25 |
6.22 |
8.17 |
10.19 |
12.14 |
余兴荣 |
副局长 |
马建峰 许卫东 |
||
3.7 |
3.17 |
3.29 |
4.11 |
4.21 |
5.4 |
5.16 |
5.26 |
6.29 |
8.24 |
10.26 |
12.21 |
葛学勤 |
副局长 |
郭建 许卫东 |
||
3.8 |
3.18 |
3.30 |
4.12 |
4.22 |
5.5 |
5.17 |
5.27 |
7.6 |
8.31 |
11.2 |
12.28 |
王昕 |
纪检组长 |
白学军 许卫东 |
||
3.9 |
3.21 |
3.31 |
4.13 |
4.25 |
5.6 |
5.18 |
5.30 |
7.13 |
9.7 |
11.9 |
|
周新忠 |
副主任科员 |
孔德伟 许卫东 |
||
3.10 |
3.22 |
4.1 |
4.14 |
4.26 |
5.9 |
5.19 |
5.31 |
7.20 |
9.14 |
11.16 |
|
常宏兵 |
副主任科员 |
马建峰 许卫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