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桥镇农村工作办公室: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90号)要求,现将从泰兴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优选项目补助金额和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
请接到此通知后,一是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加强项目管理、跟踪监控项目进度,确保在方案计划到位的时间内实施。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实施单位先开展自验,工程监理单位提供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并请第三方出具相关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和财务审计报告,再由乡镇组织相关部门验收,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开工建设后可预拨30%的启动资金,剩余资金按项目进度拨付。三是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完工后,组织对绩效目标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项目完工后,各实施主体将项目实施档案资料分别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2.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验收表
3.黄桥镇塑料联栋智能温室大棚项目绩效目标表
泰兴市财政局 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5日
附件1:
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序号 | 乡镇 | 收益村名 | 项目实施内容 | 资金来源 | 扶持资金(万元) |
1 | 黄桥镇 | 东闾村 | 建设塑料联栋智能温室大棚2000平方米,配套排水等基础设施。 | 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振兴发展补助资金685万元 | 68.5 |
2 | 陈桥村 | 68.5 | |||
3 | 南沙村 | 68.5 | |||
4 | 西寺桥村 | 68.5 | |||
5 | 海顾村 | 68.5 | |||
6 | 印家院村 | 68.5 | |||
7 | 站东村 | 68.5 | |||
8 | 华溪村 | 68.5 | |||
9 | 果园村 | 68.5 | |||
10 | 南垈村 | 68.5 | |||
合计 | 685 | ||||
附件2:
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
验收表
项目名称 | |||
申报单位 | 申报人 | ||
申报日期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建设单位 | 完工日期 | ||
项目实施内容 | (参照实施方案填写具体实施内容) | ||
项目完成情况 | (填写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
验 收 意 见 | |||
验收意见:(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签字): 分管负责人(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
项目地址: 乡镇(街道) 村
附件3:
黄桥镇塑料联栋智能温室大棚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黄桥镇塑料联栋智能温室大棚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丁玲15052889726 | ||
主管部门 | 黄桥镇农村工作办公室 | 实施单位 黄桥镇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685 | |||
其中:财政拨款 | 685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通过项目实施,发展壮大黄桥休闲、采摘、观光农业的发展规模,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35万元,带动农户就业,促进村集体增收。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联栋塑料智能温室大棚面积 | ≥20000平方米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100% | |||
开工时间 | 2026.05 | ||||
完工时间 | 2026.10 | ||||
成本指标 |
| ≥68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实现村经营性收入增加 | ≥3.5万元/年/村 | ||
常态化帮扶人口数 | ≥100人(10个村每村10人) | ||||
每年拿出防贫返贫专用资金 | ≥20000元/年(10个村每村2000元)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资产出租利用率 | 100% | |||
项目使用年限 | ≥15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受益群众满意率 | ≥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