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11X/2025-320602 分 类 涉农补贴
发布机构 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02-13
文 号 时 效

关于泰兴市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3 17:35 信息来源: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我市将对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25日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予以发放,具体补助政策为:

对养殖户(企业)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补助的标准为:对年出栏商品猪2000头以上(含2000头)的养殖户(企业)无害化处理运费不予补助;年出栏商品猪2000头以下养殖户(企业)病死猪送交收集点处理中心集中处理的,大于等于50cm的,补助养殖户(企业)20元/头,小于50cm的,补助养殖户(企业)10元/头;对我市无害化处理企业(江苏永兴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补助的标准为:大于等于50cm的,补助60元/头,小于50cm的,补助40元/头。

我市年出栏商品猪2000头以上(含2000头)的养殖户(企业)57户,集中处理大于等于50cm的10574头、小于50cm的6932头,无害化处理运费不予补助;年出栏商品猪2000头以下养殖户(企业)479户,集中处理大于等于50cm的10610头、小于50cm的5937头,应补助养殖户27.157万元;江苏永兴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大于等于50cm的21184头、小于50cm的12869头,应补助江苏永兴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178.58万元。具体拟发放情况见附表。

公示时间从2025年2月14日至2月20日,时间7天。如对补助发放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反映,联系电话:0523—87758025,0523—87758029。

 

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3

 

 

附件:泰兴市2024年1-12月生猪无害化处理汇总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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