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830002/2024-00092 分 类 教育医疗
发布机构 泰兴市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4-12-24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卫健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24 10:49 信息来源:泰兴市卫生健康委 访问次数:

今年以来,我委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采取有力举措,切实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强化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全面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依法行政责任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党工委会议日程,通过召开专题办公会、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审议法治建设工作等形式,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问题。二是统筹谋划整体工作。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积极依法履职,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三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集体学法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学法机制,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加大监督力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推动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二、全面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我委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范围确定重大决策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以及制定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操作规则。严格实施《泰兴市卫健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决策程序、监管机制。落实《泰州市政府关于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和《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卫健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对党内文件、重大决策的法律支持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做到件件参与、条条把关。推进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由委机关为全市28家医疗卫生单位统筹聘请法律顾问。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实施评估。建立卫生健康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机制,开展相关培训和文件清理,维护了卫健领域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更加精细化、规范化。实施行政决策全过程备案审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机制,规范追责处理程序。

三、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泰兴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制定印发《2024年度泰兴市卫生健康委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责任,继续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部署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以全市二级以上医院为重点,加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深入贯彻泰州市卫生健康单位法治建设基本要求45项制度落实,将法治工作融入医院运行管理全过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的推进落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意见表21件。利用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做好信用审查,信息归集、信息公开,努力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组织召开泰兴市卫生健康领域涉审中介机构诚信主题教育暨信用监管工作培训会,加强涉审中介机构信用管理,规范涉审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深入开展医疗卫生综合监管,编制联合双随机监管任务9项,检查单位50家,涉及检查领域15个,有效减少重复执法次数。对370家单位开展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推动包容审慎执法。开展健康体检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规范医疗机构健康体检管理和服务。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服务水平。实施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对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消除违法失信风险。持续开展“我来讲你来听”法治宣讲活动,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治理水平。

四、存在问题

我委执法机构新招录工作人员的专业和水平不一,部分年轻执法人员对卫生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熟练,现场指导服务不够精准。我委将进一步组织年轻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加强岗位实践锻炼,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实施柔性执法。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确保先服务后执法。二是多措并举开展普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活动。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对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将普法经费纳入年度办公经费预算,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规定确定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落实法定决策程序,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落实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规定,推进合法性审查精细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不通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不得提交决策。四是加大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综合监管督察工作,确保综合监管制度的有效推进。发挥综合监管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跨领域、跨部门监管执法和联动响应,常态化开展相关工作。


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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